近日,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印发实施《“打造珠三角最安全区域 全力创建有温度的城市”主题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从有温度的安全、有温度的执法、有温度的服务、有温度的队伍四个维度着手,用3年时间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高明,努力使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更加充实。当中,第一年即2019年就推出31个创建项目。
以人为本,建设“有温度”的城市,是高明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努力方向。此次《实施意见》的出台,既是对这一发展理念的主动实践,也是新时期高明公安工作提档升级的内在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要分三个阶段推进创建工作:2019年要重点打造5-10个“拿得出、叫得响”的创建项目,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开展;2020年要推动创建活动形成示范效应,实现全面开花;2021年要建立健全“有温度”城市创建的长效机制,稳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有温度的安全
既破危害公共安全的大案,也要破群众身边的小案
《实施意见》提出,要履行好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对涉黑涉恶、极端暴力犯罪等大要案件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也要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导向,聚焦盗抢骗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领域,全力打造“破小案”高效机制和追赃挽损机制。
为保持对暴力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高明公安计划在年内建立一支机动巡防处突队,在城区5大巡区开展武装机动巡逻。“这支处突队将以防暴冲锋车为载体,将武装警力屯扎路面,以巡逻防控、防暴处突、动中查缉、救急扶危、交通管理为主要职责,提升见警率和管事率,让群众既有实实在在的安全感,也有近在咫尺的亲近感。”高明公安分局巡警大队负责人说。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在“破小案”中的获得感,高明公安将尽最大力度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一起普通侵财案件的侦破后,从群众的角度来说,更关心自己的财产损失能够挽回多少。”高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负责人介绍,不仅要大幅提高小案的破案率,而且也将尽可能多地挽回群众损失。据统计,今年以来高明公安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扫黑除恶案件中,已直接为群众挽回损失650多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高明公安还专门把“温暖回家路——失踪人员查找工作”,列为《实施意见》的31个创建项目之一。“我们将把失踪人口警情当做命案警情来处理,倾注更多资源和精力,建立健全查找失踪人员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失踪人口查找工作做实、做细。”高明公安分局指挥中心负责人说。
有温度的执法
努力实现最佳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你已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鉴于情节轻微,未严重影响道路通行,不予罚款处理,但记录在案,再次发现将依法处罚,请尽快驶离。”居住在高明西江新城的市民,不少人都在小车挡风玻璃处接到过这样的温馨提示。
原来,西江新城怡乐路、凤凰路于2018年底相继全线通车,通车前可临时停放车辆的路段转为了不可停放。高明交警在设立禁止停放警示牌的同时,也留出了开罚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开展柔性执法。
类似这样的柔性执法,在将来有望成为高明的一种常态。《实施意见》提出,高明公安机关将坚持“对犯罪以厉、对人民以和”的理念,正确处理执法威严与人文关怀的关系,努力实现最佳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执法实践中,我们将准确认定案件,尤其是坚决防止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行为错误认定为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还将推进说理执法,引导执法民警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准确向群众说明处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争取群众理解。”高明公安分局法制大队负责人说。
此外,为避免执法不当行为激化社会矛盾,高明公安机关还将有序出台执法规范,并面向全警开展订制式执法培训,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有温度的服务
因地制宜推出“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2018年11月,高明一村民被毒蛇咬伤,送院途中遭遇道路严重拥堵,高明公安接到报警求助后开辟出一条生命通道,常态情况下需用时25分钟的送院时间被缩短至9分钟;2019年4月,高明一幼儿因高烧引发严重抽搐,家属送院途中遇到上下班交通出行高峰,高明公安接到报警求助后再开辟生命通道,常态情况下需用时20分钟的送院时间被缩短至8分钟……
近年来,围绕市民个体的紧急求助,高明公安形成了一套成熟高效的警务调度与协作机制。在每一个具体案例中,都为求助个体争取到了宝贵的抢救时间。
对个体特殊且紧急的求助做出快速反应的同时,高明公安在面向公众的便民服务上,将投入更多的资源、倾注更大的力量。
《实施意见》提出,要打破车管业务必须到位于高明中心城区的车管所办理的固有思维,推出“移动车管所”业务,送“车管服务+安全教育”进基层进社区。“高明地理形态东西狭长,从西边的更合到东边的中心城区荷城,驾驶小汽车需用时一小时,乘坐公交车耗费的时间更长。”高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人说,车管业务在车管所扎堆办理,制约了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必须加以改变。
在具体实践中,高明交警计划将小型汽车新车六年免检等部分简单车管业务权限下放到各镇街派出所交警中队,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同时计划在明城派出所交警中队新增一个摩托车驾驶证考试场地,方便高明西部和中部的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同时减少无牌无证摩托车的产生。此外,高明交警还计划常态化开展“移动车管所”业务,推动宣传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进工厂、进社区、进广场、进学校、进企业、进偏远乡村。

根据《实施意见》,高明公安在出入境管理、户籍管理等方面,也将推出更多便民举措。当中,高明公安将打造一个四维一体的出入境智慧办证大厅,初步计划分为四个功能区域,分别是智能导服区、智慧受理区、自助服务区、自助签注区,每个区域分别布设一定数量的自助设备,可有效分流各类办证需求。而在户籍业务方面,高明公安计划在近期实现两个“全市率先”,即率先将户籍档案查询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率先实现临时身份证全区通办、立等可取。
有温度的队伍
以有温度的警心引领有温度的行为
一名流浪汉被困下水道,更合派出所警辅人员不顾恶臭将其救起,为其洗漱换衣;火灾现场,杨和派出所民警何永宁抱起一名女童从居民楼撤离,在楼梯间滑倒的一瞬间,他下意识用身体做“人肉垫子”,保护女童毫发不伤,自己却摔伤了腰;92岁的老婆婆因患痴呆症而迷路,明城派出所民警刘凯强抱着老婆婆在村中逐家逐户走访,直至找到她的亲人……
近年来,在高明的警务工作实践中,出现了不少温暖人心的瞬间,散发着人文关怀的光芒。在那一刹那,公安民警和救助对象之间不单单是工作关系,而变成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有温度的警务行为,源自一颗有温度的警心。要努力使每一个警务人员把‘有温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着对群众的感情去工作。”高明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石耀昌表示,希望通过主题创建活动,推动“有温度”从个体行为发展到整体行为,从而形成行动自觉。

在具体实践中,高明公安将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精神,强化“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打造《凡警小事》干事创业孵化器、“强警园”等载体,推行“事业凝警”,增强公安民警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让吃苦者吃香,有为者有位,强化担当作为。同时,激发公安文艺爱好者的创造力,创作出更多优秀的公安文艺原创作品,用文化的力量反哺警队。
此外,高明还将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措施,重点优化健康干预机制、强化慰问帮扶力度、建立和完善容错机制,并推出一批惠警项目,最大限度地免除公安民警后顾之忧。
延伸阅读
用好守护平安的法子,找准联系群众的路子
解析“更安全”和“有温度”相辅相成的警务逻辑
从致力于建设珠三角最安全区域,到如今致力于“打造珠三角最安全区域 全力创建有温度的城市”,高明公安的工作理念为何会发生这样的变化?对做好新时期公安工作又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
在石耀昌看来,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提出这一新理念,是对全区公安工作的传承和创新,是推动公安工作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的内在要求。“希望借此把高明守护平安的传统和方法传承好发展好,同时也找准新时期公安工作联系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新路子,为高明高质量发展创造一个充满温度、具有品质、平安和谐的城市环境。”
■更好服务群众
推动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保持高位运行
近年来,高明公安机关一直致力于打造珠三角最安全区域。高明区委、区政府对此也高度重视,连续多年将其写入了区委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
经过多年来的努力,高明公安交出了一份来之不易的成绩单:高明的刑事警情由2008年的5231宗,下降到2018年的959宗,降幅达81.67%。
一方面是十年来高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流、物流、资金流往来更加频繁,违法犯罪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另一方面是刑事警情连续多年保持“断崖式”下降,辖区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好转。身处其间的高明市民,通过投票表达了自身的感受——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开展的第三方调查中,高明区群众安全感连续连续7年排在全市和全省同类地区的前列。
不管从客观上的打防效果,还是从主观上的市民感受,高明已成为珠三角最安全区域之一,“平安高明”成为一张亮丽的高明城市名片。
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高明公安工作新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在哪里?经过深入广泛的调查研究,高明公安给出的解答是:既要继续打造珠三角最安全区域,切实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又要全力创建有温度的城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系统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基于此,在《实施意见》的引领下,高明公安分局发动下属21个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填报创建项目,并从中择优选取31个项目付诸实施。“31个创建项目是高明公安工作走好群众路线的有力抓手,希望实现工作创新、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高明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宋岩松说,对这31个创建项目,该局已建立严格督查、公开通报等推进机制,工作成效将作为各单位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记者留意到,31个创建项目中不少指向的是当前公安工作的薄弱环节,比如执法方式有的比较简单、重打击轻教育等,体现了高明公安机关自我解剖、自我完善的勇气和使命担当。
■更好群策群力
推动社会治理格局由“独奏”变“合唱”
“推动社会治安视频监控提档升级,确保社会面共建资源顺利接入后台系统”“推进社会化大巡防工作机制向纵深延伸”“建立健全警长牵引、村居联动、业委会发力、业主参与的新型小区管理机制”“构建警企村大联防体系,更多破小案、更好控发案”……
纵观《实施意见》中所罗列出来的31个创建项目,当中有不少内容涉及到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我们要主动摒弃单打独斗思维,推动群众力量和公安力量相辅相成、互为后盾,推动社会治理格局由‘独奏’变‘合唱’,铸造基层社会治理的钢铁长城。”宋岩松说。
此外,《实施意见》也提出,要处理好群众维权和社会维稳的关系,既要解决合理合法诉求、维护群众利益,也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社会秩序,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希望经过三年时间的持续努力,让‘有温度’成为公安队伍的一种习惯,从公安工作层面为高明高质量发展创造一个充满温度、具有品质、平安和谐的城市环境。”石耀昌表示。
【记者】叶能军
【通讯员】侯权 袁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