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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11年,佛山共查处涉酒驾驶11.4万宗


今年的5月1日是“醉驾入刑”实施第11周年。记者从佛山交警部门获悉,2011年以来。佛山市共查处涉酒驾驶11.4万宗,其中,酒后驾驶7.2万宗、醉酒驾驶4.2万宗。

交警正在查酒驾

据了解,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将醉酒驾车行为纳入危险驾驶罪,追究驾驶人的刑事责任。从2011年醉驾入刑实施以来,酒驾现象大幅下降,“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逐渐成为共识。近十年,全国酒驾肇事亡人交通事故累计减少2万余起,挽救了数万个家庭免于破碎、返贫。据统计,2019年到2021年,佛山市涉酒交通事故数,逐年同比分别下降2.79%、10.82%、3.22%。

交警部门对11年来佛山涉酒驾驶情况进行了分析。年龄分布情况看,11年间31岁到40岁酒驾司机占比最高达到35.56%;41岁到50岁达到27.83%。

图1

时段分布情况看,11年间20:00-24:00查获涉酒驾驶占比最高,达到63.18%。0:00-4:00查获涉酒驾驶占比达到25.76%。

图2

区域分布情况看,11年间查获涉酒驾驶的区域,顺德区达34.4%,南海区达31.7%。

图3 

佛山交警表示,对涉酒驾驶违法行为将实施多举措、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盯紧重点路段,以涉酒场所、饮食街区周边路段以及国、省道、县乡主干道为重点,采取“流动式、设卡式、快闪式”等查处方式,提高查处效率和执法震慑力。

同时,盯紧重点时段。成立酒驾查处专班,盯紧周末、重点节假日以及夜间、凌晨等重点时段,开展不间断的整治行动,提高违法打击能力、提升交通安全指数。此外,还狠抓宣传教育。加大违法曝光力度,震慑涉酒交通违法。发动单位、厂企、乡村、社区参与“零酒驾”创建活动,深入涉酒场所开展拒绝酒驾宣传,营造人人自觉拒绝酒驾的浓厚氛围。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要时刻铭记“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的惨痛教训,自觉抵制酒驾醉驾,坚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乘车人也要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坚决不坐酒驾醉驾车辆,严防因一时之便而发生意外,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

【南方日报记者】夏小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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