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出示您的身份证、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
好的,请正视镜头。
”
最近,有细心的驾驶人发现,
以往在银行等办理业务常见的
需先对准小镜头拍照的流程,
在交管部门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也已启用。
没错,为了有效打击买卖分违法行为,
5月15日开始,
清城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
已全部启用人脸识别系统,
当事人必须与出示证件一致方可处理交通违法。
清城区是清远市唯一启用人脸识别系统处理
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地区。
交通违法人脸识别系统
比对通过率100
在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利用人脸识别系统采集当事人图像、调取身份信息,系统自动进行比对。比对过后,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三证核验”(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确认违法行为后打印出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当事人签字、缴费,整个流程约5分钟。
清城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车管中队长
江小彦:
由于不少驾驶员的驾驶证办理较早,与现在形象差别较大,人工识别时要耗费大量时间,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几秒钟就可以完成,而且准确率较高,有效弥补了以往人工对比确定人证是否一致的漏洞和不足,同时人脸识别的摄像资料具有留存功能,让违法处理方案更加规范,确保可溯可查。
系统启用后,强化身份确认,可以更加严格、精准地对处理违法驾驶人信息进行核验。据统计,从5月15日至今,非现场违法处理窗口共进行了2679次“人证核验”。其中,比对通过了2679次,通过率100%。
人脸识别系统将有效打击买卖分违法行为
推出人脸识别,除了提高窗口办事准确率,还能规范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有效打击买卖分违法行为,包括主动卖分、盗分销分等行为。也是贯彻落实扫黑除恶的工作要求,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执法环境。
江小彦中队长还提醒驾驶人,近年来,交管部门持续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大力推行网上办,便捷办,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已经实现了网上自助办理,车主驾驶人可以随时随地登录公安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等处理本人、本车交通违法,同时可以处理非本人车辆自在该平台备案以后发生的交通违法。
(来源:平安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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