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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前,东莞每年稳定向国家上交粮食4亿多公斤,排在全国县级前三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农业大县。1979年开始实行的农业生产联产承包责任制,使东莞从单纯的种粮大县开始林、牧、副、渔各业的多元发展,水果产量一度位居全国县级第一位。
农业生产率不断提高,使得农业富余劳力很快涌现出来,“洗脚上田”的农民由此变身成为东莞最早的产业工人,成为东莞推动加工贸易经济发展的劳动力要素。
从1979年开始,东莞农村的生产责任制经历由包工责任制到联产承包责任制,由联产到组、到劳发展为联产到户的演变。7月,全县大部分农村建立各项生产责任制,其中56%的生产队实行了联系产量责任制。为了使农村尽快富裕起来,1980年全县稳定和完善了农村经营管理制度。1982年7月,农业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全县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包干到户。

至1984年5月,全县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有4566个生产队,占总队数的99%。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第一步,突破了“一大二公”“大锅饭”的旧体制,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到了1988年,东莞市已有2/3的农村劳动力从事非农产业,但农业不仅没有萎缩,反而大大发展了。实施农业生产联产承包责任制9年来,东莞粮食年产量一直稳定在45万吨,年年完成19.3万吨的定额任务。
东莞还腾出部分土地开展多种经营,使得土地价值比单纯种粮大为提升,林、牧、副、渔各业,尤其是水果得到空前发展。1987年,水果居全国县级产量第一位达36万吨,收入达3.92亿元,比1980年增长了24倍,林、牧、副、渔也分别增长两倍多到五倍多。种植粮食和经济作物的比例从1978年的72∶28调整到1987年的55∶45。

在推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中,东莞还积极扶植专业户、生产联合体,向专业化、商品化迈进。特别是创汇农业的崛起与发展,成为改革开放之初东莞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重要方面。至1988年,全市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制品出口9年间累计创汇3.6亿美元,仅1987年就达5200多万美元。农村产业结构的多样化,为广大农民提供了多种多样的就业门路和致富的机会,拓宽了共同富裕的领域。

另一方面,落实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东莞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东莞农业富余劳力很快涌现出来了,既需要创造新的就业门路,又为发展农村经济提供了劳动力条件。东莞的土地价值经过第一轮的调整用地和用工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升值后,第二轮升值开始瞄准工业制造业,东莞市委、市政府选择了“没有风险的来料加工”,而大量“三来一补”加工贸易企业需要大量劳动力,“洗脚上田”的农民由此变身成为东莞最早的产业工人,成为推动加工贸易经济发展的劳动力要素。

【策划】靳延明 郭文君
【记者】郭文君 欧雅琴 陈琬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