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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社会建设委员会。18日上午11时,大会表决通过《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维东为当选委员颁发任命证书。

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 黄耀成
副主任委员 李雄华、周玉佳
委员:刘先满、汤超荣,安玉红(女),杨锦茹(女)、陈贵德、罗文洲、周汝彬、崔建(女)
【记者】陈琬莹
【摄影/摄像】孙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