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 > 东莞新闻 > 正文

扎实推进国企改革,东莞11个方面提出镇(街道)属企业改革措施


8月6日,东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中央深改委第十三次、第十四次会议精神和省委深改委第八次会议精神,研究东莞贯彻意见。会议审议通过《东莞市镇(街道)属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报告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建设广东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一周年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会上,东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梁维东指出,要深刻把握新形势下深化改革的重大使命,紧紧依靠改革应对变局开拓新局,以建设省改革创新实验区为契机,努力在改革的系统集成方面取得新突破,切实增强深化改革的紧迫感责任感,奋力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国企改革

松山湖在全省地级市排名第一

《建设广东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实验区一周年工作进展情况报告》(下称《情况报告》)指出,东莞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为契机,依托松山湖加强源头创新能力建设,着力补齐源头创新短板构建源头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四大创新”体系,构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完整创新链。

建设省改革创新实验区一年来,东莞加快建设散裂中子源二期、南方先进光源、先进阿秒激光等3大科学装置等。2019年,松山湖在全国高新区的综合排名21位,在全省地级市中排名第一。材料实验室累计集聚了10名两院院士,创新科团队18个,前沿研究入选“2019年中国科学十大进展”。2020年1-6月,东莞PCT国际专利申请量为1690件,同比上年增长5.03%,位居全省第二位。

在完善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机制方面,东莞一方面深入实施“倍增计划”升级版,进一步集中优势资源支持华为、OPPO、vivo等头部企业做强做大;另一方面完善“补链强链”招商机制,加快招引知名品牌企业及产业链关键环节缺失项目先后引进紫光、新能源、欧菲光、顺络电子等关键产业项目。

数据显示,2019年,东莞电子信息产业规上企业总产值达11312亿元,成为首个产值超万亿的产业集群。2020年上半年,东莞三大手机工业总产值2668.62亿元,同比增长2.1%,智能手机制造高地的地位得到持续加强、在全球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

首批入库改造项目已达200余宗

《情况报告》提到,东莞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为契机,用足用好省在自然资源领域给予的 9 项改革政策支持,创新市、镇、村和市场的多方利益平衡、共享机制,创新多种土地收储整备模式,努力整合出超过 50平方公里用地,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低成本、高品质空间。

一年来,东莞深入推进强化功能区统筹优化市直管镇体制改革,其中,松山湖功能区以强有力的统筹完成了原东部工业园 6200 多亩土地征收手续,水乡功能区与水乡5镇携手,划定8个总面积约2.3万亩的土地整备重点单元,开展大规模土地整备和产业转型。改变过于碎片化的发展模式,推动镇街发展从“背靠背”向“手拉手”转变。

为进一步拓展空间,东莞积极探索土地收储整备新机制新路径,创新“基础补偿+ 增值共享”利益共享机制。据统计,2019 年以来东莞收储土地超过1.18万亩,累计增加工业厂房建筑面积531.46万平方米。

今年年初,东莞出台了加快镇村工业园改造提升实施意见,从全环节降低成本、全链条提高收益、多路径创新模式、多举措破解难题等五个方面提出34条政策共86条措施,努力把蕴藏在基层中间的改革创新活力激发出来,切实增强市场和集体两大改造动力,实现“工改工”项目“想改、能改、快改”。目前东莞首批入库改造项目已达200多宗,力争3年开工建设产业用房 2000 万平方米以上。

11个方面提出镇属企业改革措施

中央深改委第十三次、第十四次会议精神指出,今后3年是国企改革关键阶段,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镇(街道)属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从“明确职责分工、做好资产清查和管理工作、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构筑政企间防火墙、优化镇街经济产业布局、推动资本合作发展、全面加强企业党建工作、完善企业监管体制”11个方面提出改革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将按照“政企分开,理顺架构,整合资源,管理科学”的改革方针,推动镇属企业从分散到集中、从管资产到管资本的转变,促进镇属企业监管机制更加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更加优化、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市场竞争能力不断增强、经营业绩不断提高,实现镇属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为推动镇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此次《指导意见》属于省内首创通过指导性文件规范镇属资产管理。东莞将统一镇属资产监管机构,由镇属资产监管机构作为镇属企业指定的管理主体,解决各镇街管理主体混乱、主体责任不明晰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明确了镇属资产监管模式,首次确认由市国资委承担指导职责、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出资人职责、镇属资产监管机构代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镇属企业进行监管、镇属企业负责具体经营管理。

按照《指导意见》的总体目标安排,到2020 年,镇街全面启动镇属企业改革工作;到2021 年,全面完成非公司制企业法人的公司化改造,建立并完善权责明确、治理规范的镇属企业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到2023 年,镇属企业资产布局结构更趋合理,培育出一批主业突出、治理规范、经营高效、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

【记者】薛屏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