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12号)
根据当前石龙镇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从2022年12月5日起,对石龙镇部分区域管控措施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01、调整低风险区
将石龙镇方正路1号奕翠园9栋28层以下(含28层)调整为低风险区。
低风险区域实行防控措施,期间“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非必要不离开,确需出行的需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证明”,严格执行“戴口罩、扫码、测温”措施,落实个人健康管理责任,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扎堆。
02、服务保障
我镇全力做好风险管控区的居家生活及医疗健康服务保障,确保风险区内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加强医疗救治服务,保障孕妇、独居老人、长期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就医需求。建立两级服务保障队伍,设立两级24小时热线电话,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我镇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石龙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石龙镇疫情防控服务热线

以上服务热线若忙线无法接通情况下,
请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
【来源】宜居石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