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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招122人!南沙公开招聘幼儿园园级领导、小学教师


南沙公开招聘20名幼儿园园级领导

和102名编外聘用制专任小学教师

有兴趣的你快做好准备!

招聘幼儿园园级领导

招聘岗位及人数

南沙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20名幼儿园园级领导。其中招聘区直属幼儿园园级领导1名;镇街属幼儿园园级领导19名。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5月31日。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报名流程

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12:00至6月21日12:00止。

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如在面试前资格审核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系统确认报名通过情况。

(5)网络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6)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对于专业技术岗位在首次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资格审查

在考试前,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初定在2019年6月25日14:30-17:30,地点初定在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466号传媒大厦8楼会议室),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资格审查所需携带的其他证明材料见《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及其他程序

考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由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两个环节组成,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在2019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即兴演讲和答辩两种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岗位的匹配情况。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

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初定在2019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专业能力测试采用授课及评课两种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当日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

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占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6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不予聘用。

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初次体检费用由南沙区教育局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由本人负责承担复查体检费用)。需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为1:1。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合格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组织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南沙区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分配制度执行。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录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和省、市有关规定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3、被正式聘用的园级领导,若符合广州市或南沙区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可在原有待遇基础上,根据南沙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注意事项

1、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按岗位优先条件,再按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2、可根据实际情况解决配偶、子女入户随迁及未成年子女在区内入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问题。

3、资格审查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请提前办理。

4、符合条件的随军家属报名须能提供配偶所属驻穗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符合随军到广州安置的证明、已批准的随军报告表、配偶现役证明等材料方可报考。

5、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6、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换证确认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接受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

8、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9、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招聘小学教师

招聘人员范围、地点、岗位及人数

招聘人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及社会人员(不含南沙区编制内教师)。

招考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共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小学教师102名(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包括应届毕业生77名,社会人员25名,由南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统一分配至区内公办小学。

岗位资格条件

1、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9年5月31日;

2、报考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社会人员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初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4、社会人员须有2年及以上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且报名时在全日制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且报名时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及面试的合格成绩,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5、应聘语文教师应通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其他科目人员应通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小学英语教师应通过专业英语四级考试;

6、通过考试的拟聘用人员应在正式录用前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流程

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6日12:00至6月10日12:00止。考生可于6月13日9:00登陆系统,打印准考证。

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系统确认报名通过情况。

考试及其他程序

笔试

1、笔试的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在6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笔试的对象:成功网络报名的考生。  

3、笔试的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团队)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

(4)笔试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资格初审

1、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在6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报考资格初审对象: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该岗位实际合格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初审环节。报考资格初审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见《南沙区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资格初审目录表》(附件3、4)。

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初审的,均不得参加面试,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在6月29日—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的对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

3、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面试时段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 

专业能力测试

1、专业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在7月6日-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专业能力测试的对象: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该岗位实际合格人数全部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 

3、专业能力测试采用无学生授课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专业能力测试时段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

体育、美术、音乐教师岗位考生须另外进行专业技能展示,分数计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70%和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资格复审及心理品质测评

1、资格复审及心理品质测评时间的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在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报考资格复审的对象:按综合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复审人员。

3、复审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等。

4、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心理品质测评。测评时间约60分钟,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评,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心理品质测评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5、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心理品质测评成绩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

体检由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报考资格复审且心理品质测评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初次体检费用由南沙区教育局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由本人负责承担复查体检费用)。需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可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由广州南沙公共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与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签订3年服务期的劳动合同。

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报考资格复审、心理品质测评及体检的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毕业生)试用期为6个月,社会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的薪酬待遇参照南沙区内同等级别在编教师的标准核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

3、被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3年服务期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每年考核一次,两年考核基本合格或一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发生严重教育事故,即时解聘。

注意事项

1、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按专业能力测试、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报考资格复审环节。

2、不负责户口迁移、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入户随迁及未成年子女在区内入学等问题。

3、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请提前办理。

4、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换证确认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南沙区教育局的工作岗位安排。

6、符合条件的随军家属报名须能提供配偶所属驻穗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符合随军到广州安置的证明、已批准的随军报告表、配偶现役证明等材料方可报考。

7、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8、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招聘考试的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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