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惠州开出首张医保“双通道”电子流转处方。这就意味着,惠州患者已可凭流转处方成功在“双通道”定点药店购药,并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待遇。
许女士是惠州首个通过“双通道”政策完成结算并购药的患者。作为一名肺部恶性肿瘤患者,许女士所需的肿瘤治疗药物属于医保谈判药。不过,她就诊的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内尚未配备。这一天,许女士拿着医生开具的处方单及相应身份证明,来到了医院外的定点零售药店成功购买药品,并享受了医保报销。“很方便,而且享受同样的报销额度,是我们肿瘤病人的福音。”她说。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不一定配备全部医保谈判药品,医疗机构配备的程度和速度也受到许多因素影响。而纳入“双通道”的药品,就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执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和价格政策,让更多患者都能“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
这就意味着,惠州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治疗时,因医疗机构药品短缺,无法提供患者所需的符合“双通道”规定的药品时,可依据定点医疗机构指定医师开具的外配处方,通过国家医保处方流转平台将电子处方流转至定点零售药店,选择在“双通道”药店购买,享受和定点医疗机构统一的医保支付政策和医保支付标准。
医保“双通道”政策的落地,也为惠州参保患者打造了全流程信息化的“互联网+医保”就医购药的服务新平台,实现“一站式”药品供应和医保结算,让购药途径更为多元、实惠和高效。
【热门问题解答】
问:什么是“双通道”?
答:“双通道”是指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慢性病用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除外)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问:哪些属于“双通道”药品?
答:“双通道”药品范围按省医保行政部门制定的“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执行,目前共有291种药品,包括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谈判药品和慢性病用药。具体可登录广东省医保局官网查询。
问:哪些医疗机构可以开出“双通道”电子流转处方?
答:完成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电子处方流转接口的医疗机构,可实现“双通道”电子处方流转。目前,惠州已有中心人民医院、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第一妇幼、第三人民医院、中信医院、第六人民医院、博罗县人民医院、惠东县人民医院、龙门县人民医院、惠亚医院等医疗机构可以开出“双通道”电子处方。
问:什么是“双通道”药店?
答:“双通道”药店是指医保行政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公开遴选确认,并由医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取得“双通道”药店资格的定点零售药店,同时取得“职工医保门特药店”资格。根据遴选结果,惠城、仲恺范围内已确定22家定点零售药店为“双通道”药店。其他县(区)医保行政部门负责遴选本辖区药店目录。“双通道”药店需悬挂规定样式的牌匾。
【记者】廖钰娴
【通讯员】肖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