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来了,照例是大堆恩爱范的表演时间。不过感情是一回事,谈点实际的可能更击中人心。
这不,一条新娘因男友婚前买的房产没自己的名字而发飙的微博却引起众网友一边倒的支持。
20日,诸多媒体纷纷转载的一条微博上的帖子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广州的乐乐(化名)正在和男友筹备婚礼,但男友拒绝了在婚前买的房子的房产证上加上乐乐的名字,于是乐乐便提出一系列的婚前要求,男友却觉得接受不了。
在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出,乐乐对男友一共提出了三个要求:
1. 还房贷的钱由男友自己承担,只愿意承担50%的共同生活开支;
2. 不照顾男友的父母(男友的母亲有抑郁症);
3. 生活琐事由两人分担,不接受成为全职太太,男友不能干涉她的事业发展。
同时,乐乐提出如果男友能接受上述要求的话,她可以不要彩礼,也不再要求男友把自己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
帖子发出后,引来网友的纷纷热议,乐乐的做法赢得了绝大部分网友的赞同。
大部分网友们认为,乐乐的要求没有毛病,既然男方把房子归属权分得那么清楚,那其他的也应该分清。
网友邓迁尘:事实就是这样,你不写我名字,完了你挣回来的又不够开销,还得花我的钱,那我的钱不是无形中就还了房贷了吗?凭什么只写你一个人名字却要两个人还钱。
网友进口美少女77:女孩子说得挺对的,嫁到你家又不是做牛做马。结婚的意义,应该是两个人觉得彼此都不错,是可以一起走下去的人。谁又不比谁高一级,凭什么好的你全接受,坏的我还要承担一份呢?结婚一定要一份婚前协议,保障你我。
网友清水寻:没毛病,女方什么都得不到,又怎么好意思让女方对你家人付出?都没把女方当一家人,那就经济独立开来,很公平,毕竟女方也有家人要照顾。
也有网友认为,如果婚前没有协商好的话,女性在结婚后很有可能会沦为家庭的“保姆”,在婚姻中得不到保障。
网友落寞青橙:说得挺好的,这也算是自我保护,因为现在好多人一结了婚就辞职在家里生小孩,照顾老人,不就是活脱脱一个保姆么,到最后老婆人老珠黄了,而男的不一定还喜欢,然后男的就在外面找小三闹离婚,想想女的最后还有什么?自己生的小孩?不,连小孩都没有,你没工作没房子打官司小孩都不会判给你。
网友胡里奥胡说:哪个女孩不是家里的宝,嫁过去什么都没有还要各种给你收拾。你买房不写我名字,将来结婚后表面上你的钱在还房贷,大部分开销女方出,那其实女方也在替你还房贷,万一将来两个人不合,你的房子就是你的。女的用尽青春给你生孩子照顾父母后还能留啥?一言难尽啊.......
评论中有少数不赞同女方的声音,但立刻会受到网友反驳。
那么,为什么这件事情赢来网友一边倒的支持呢?
经常处理婚姻纠纷的广东广立信律师事务所申桂树律师认为,女方提出这样的要求,反映了女性在婚姻中普遍缺乏安全感和保障,她们迫切希望能保障自己的权利:“许多女性在婚姻中主要是承担较多的家庭事务如家务、照顾老人和孩子,事业上进步比较难;另外,女性黄金年龄期比较短,离婚后事业发展、再婚择偶的机会相对小些。因此很多女性希望能在结婚前将男方的财产控制在自己的手里,但这往往会引起男方的反感。”
申律师认为,乐乐可以要求对方房产加自己的名字,可以把首期的一半给对方,或者把这一半钱用于二人家庭建设的其他方面(如新房装修、家庭设备添置),这样就既公平又容易被对方接受和理解。拿不照顾对方母亲、各分担50%家庭开支、50%琐碎事务来作结婚条件,虽是明确,但却会把两人感情弄得陷入困境。
因为婚前财产而产生纠纷的情况并不少见,如果矛盾不能得到解决,就可能会演化成过激的行为,就在5月12日,重庆合川人刘某因婚前财产纠纷,持刀赶到前妻何某的家中行凶,致何某死亡,何某父母受伤。
那么,如果发生像上述乐乐和男友这样的情况,要怎么保障自己的权利和划分义务呢?
申律师建议,女方如果婚前有能力,可以以自己名义买房产。不与男方联名。双方约定各自供楼,各自名下房产归各自所有。如果夫妻双方条件相当,也可以采取双方各出一半首期,房产登记为二人名下,婚后一起供楼的解决办法。但如果上述两个办法都不能解决,双方都担心自己(或父母)财产受损,签订婚前协议,明确婚前财产状况、婚后财产的归属,是比较好的方式。
【记者】项仙君
【实习生】黎炜
【校对】蓝淑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