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僵持了近一年半以后,广州动物园马戏表演场还没有搬走,但对广州的小朋友们来说,在这个即将到来的春节,他们在动物园中再也看不到便宜的马戏了。

16日下午,探针君来到马戏动物园表演场,看到场馆周边的几条路还是处于围蔽状态,提示牌上写着“合同到期,停止营业。”绕过围墙,表演场门口空无一人,原来成天响的喇叭没有再响起了。

留守的工作人员小李介绍说,现在表演场留守的动物有3只东北虎、13只黑熊、16只猕猴、7只金刚鹦鹉及4只名犬共40多只,其中不乏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仅维持动物生存和员工工资开销每月都要五六万块。
小李带着我们来到动物驯养区,指着笼中的黑熊、老虎和猕猴如数家珍:这个会跳圈,这个会骑车,这个是几项全能,但现在都没法上场了。

“马戏团现在的困境是已经无处容身!” 表演场负责人黄迎志告诉探针君,自从2017年9月1日被关闭以来,马戏团到处寻找场地,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地方表示可以接收。“这些动物停演后如何安置?动物园没有拿出任何善后方案,如果一股脑的让我团单枪匹马去安置既不现实,也不可能。”他介绍,马戏团的审批准落地程序复杂,需要经过林业、文化、公安、城建、环保、国土等众多部门的逐级审批,办理完从基层到国家部委的全部审批时间漫长,绝不是一纸判决就能了事的。”
探针君了解到,2018年3月,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已经就此案判决:确认原告广州动物园与被告安徽省广德县驯兽杂技团于2012年9月1日签订的《广州动物园动物行为展示馆租赁合同》已于2017年8月31日期满终止;要求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 被告安徽省广德县驯兽杂技团与被告黄迎志应搬出并交还场地给原告广州动物园, 原告广州动物园应于收到上述场地之日起10日内,向被告安徽省广德县驯兽杂技团返还保证金90000元,广德县驯兽杂技团与被告黄迎志应共同向原告广州动物园支付从2017年9月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场地占用费;黄迎志上诉后, 2018年6月2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黄迎志表示,落地演出需要移动马戏大篷和现代化音响灯光等相应配套设施,这个是需要巨额投入的。马戏团在动物园25年,虽然建设不少,但不能带走一只喇叭,一个灯泡,纯属净身出户。如今需要带着大批动物闯荡江湖,没有资金,没有设施,能去哪儿?他从来就没有想赖着不走,只是想说要一个说法。就在法院终审判他必须搬离之后,他认为这是不公平的,已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请求,并已获得立案。

广州动物园方则在庭审中就表示,法院给了半年的时间搬迁已经足够了,驯兽杂技团虽然有动物,但涉案场地只是驯兽杂技团的临时经营点,并非是驯兽杂技团申请驯养相关动物的审批地点,审批地点是安徽省广德县。因此,根本就不存在无法安置或需要另行寻找安置点的问题。
16日下午,探针君再次致电广州动物园园长梁风云,梁园长对探针君表示现在无话可说,“既然大家都走了法律这个渠道,那就按照法律来。”
【记者】项仙君 实习生潘石蓝
【校对】冯志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