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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失智老人生活照料费用都能享受报销,广州最新版长护险实施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广州曾在全国率先实施长期护理险,对于高龄失能人员的生活、医疗照料都有相应的资助、报销。但对因病失智(阿尔茨海默)老年人的生活照料,被排除在长护险的覆盖范围之外。从即日开始,这一情况将彻底改变。

南都记者29日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该局会同财政、民政、卫健部门印发新版本《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失智老人的生活照料将纳入长护险覆盖,而失能老人的康复类医疗项目也将在长护险中予以报销。

失智护理纳入生活照料服务,失能老人康复有了长护险报销

由于广州市机构改革,原本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医保、生育保险以及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全都转隶广州市医保局。本次出台的新版方案,在主管部门和经办部门方面也作出了具体的调整。长期护理险的主管部门由人社局转为市医保局,而经办机构也由原来的劳鉴中心转变为医保中心。

据了解,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诸如老年痴呆症老人的增加,新版本的长护险方案,在基本生活照料服务项目方面进行了扩大。在此前的环境与安全、生活护理、对非禁食失能人员协助进食/水、口服给药、卧位护理、排泄护理、心理慰藉等7大项目上增加了失智护理项目。

在实施失智项目中,共细化了7个项目进行护理,从患者的语言、行为、精神、运动、功能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护理的规定,包括引导失智人员辨认亲人及照护者,指导其念出名字;用颜色或图示标识帮助失智人员辨认房间和床位等。

据了解,医疗护理服务项目也大大增加,从原来已有的19个项目,增加到了30项。据悉,新增的项目主要和康复训练相关,例如运动疗法、减重训练、老人吞咽功能等。失能老人的相关康复训练,在长护险中也能得到保障支持。

评估流程简化,无需集体评审环节

据了解,新版长护险方案和原来的实行办法在参保人员规定、领取待遇方面没有变化。新方案规定,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并正常享受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参保关系。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已达或预期将达六个月以上,病情基本稳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可申请评估,经长护评估后按以下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待遇保持不变,即:属于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以内的基本生活照料费用及经核定的医疗护理费用,不设起付线,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以下规定支付:入住长护定点机构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的,按75%的比例支付;居家建床接受长护定点机构服务的,按90%的比例支付。对基本生活照料费用按相应的支付比例支付,纳入支付范围的费用限额标准为:机构护理不高于每人每天120元(包括床位费,不高于每人每天35元),居家护理不高于每人每天115元。对经核定的医疗护理费用按项目及相应支付比例支付,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月1000元。

但新方案在评估程序上进行了简化。据了解,以往参保人的长护评估程序包括:办理登记、提出申请、机构初评、现场评估、集体评审、结果公示、结果告知和复查评估共8个程序。而此次评估程序进行了减半,只需要参保人提出申请、机构初评、现场评估和结果公布四个程序,不用在集体评审等环节。

记者王道斌 实习生郭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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