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注意到,当日晚上,“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深圳音乐学院选址方案与规划设计条件及使用基本生态控制线说明的公示”(下称“公示”)正式对外发布,本次规划设计条件及使用基本生态控制线说明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5月27日起至2020年6月25日止。

深圳音乐学院是深圳“新十大文化设施”之一,是龙岗建设深圳特色学院、打造文化艺术教育高地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国际大学园高等教育功能的重要项目。据悉,该项目选址方案、规划设计条件研究及使用基本生态控制线说明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按程序予以公示。
根据公示附图显示,深圳音乐学院项目用地选址于龙岗区国际大学园片区,北理莫斯科大学北侧、盐龙大道西侧,用地面积73777平方米。
另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地块面积为7377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高等教育),总建筑面积为105022平方米,建筑指标以发改批复为准。建筑覆盖率、建筑高度、绿化覆盖率、建筑间距、建筑退线、车位数等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予以控制。
项目用地西侧预留宽度7.5米的校园道路,未来结合国际大学园校园规划予以落实。项目用地内原水管两侧10米、河道水域外延8米范围内应按蓝线相关规定进行保护。项目建设应保护生态环境,并做好相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相应防治措施。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第十条除下列情形外,禁止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进行建设:(一)重大道路交通设施;(二)市政公用设施;(三)旅游设施;(四)公园;(五)与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宜的农业、教育、科研等设施。前款所列建设项目应作为环境影响重大项目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及规划选址论证。上述建设项目在规划选址批准之前,应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据悉,该项目为教育设施(高等教育),符合在生态线内建设的规定。
【记者】崔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