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惠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审议有关文件和机构编制改革事项,研究部署惠州机构编制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李贻伟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副主任刘吉,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沈亦军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第一职责;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提升群众获得感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第一取向;要规范和创新管理机构编制,把改革创新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第一动力,努力开创惠州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扎实推进惠州机构改革任务,进一步巩固深化市县机构改革成果,积极推进镇(街)改革,不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要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强化责任担当,准确把握定位,加强机构编制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惠州机构编制工作水平,为惠州打造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成员,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记者】罗锐
【通讯员】管春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