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晚,沙田交警大队开展第十三次交通安全隐患车辆暨酒驾醉驾毒驾违法行为整治全市统一行动,在辖区公安分局红绿灯路口、港口大道银通路红绿灯路口设卡盘查。
当晚20时15分许在银通路执勤点,执勤民警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在距离执勤点几十米时停了下来,民警立即上前指挥该车靠边停下,民警当场对驾驶人杨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人的血醇含量是8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随后依照程序将杨某带去抽血检查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杨某酒精含量为102.9 mg/100ml。驾驶员杨某对结果感到奇怪,认为吹气与血检的差距太大,提出异议要求重检。第二次血液酒精测试结果为97.3 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此时,杨某也承认自己确实喝了比较多的酒,对结果无异议。
据杨某交代,当晚18时30分许,他与几位朋友在大排档吃饭,期间喝了2瓶啤酒(约1200毫升),吃完饭后便载着2位同事回公司,在距离公司不到100米的地方被执勤民警查获。目前杨某因涉嫌醉酒驾驶,将面临刑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驶证的处罚。
交警提醒:如果对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的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以当场要求做血液酒精浓度检测。酒驾和醉驾的最后认定标准是血液里的酒精浓度,也就是说,在呼气式检测结果和验血的结果不相符的情况下,以验血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