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子回头金不换!然而,广西平南籍男子江X荣刚出狱不满3个月,却不思悔改,重操旧业,再次锒铛入狱“五进宫”。
近日,云浮市公安局云城分局天马派出所通过缜密侦查、快速出击,抓获一名现行犯罪嫌疑人,侦破两宗入室盗抢案件,起回被抢手机一台及其他涉案赃物一批。

▲犯罪嫌疑人江某荣。
6月12日凌晨3时许,该所接到市局110指令:受害人张某(女)报称在市区南山路一出租屋被一名陌生男子入室抢劫。接报后,值班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开走访勘查工作。据张某陈述,当晚其在出租屋房间内正熟睡时,朦胧中感觉到有人正在摸其身体,突然惊醒发现一名陌生男子站在床边并对其进行猥亵,后事主大声呼救并极力反抗,但由于势单力薄,被殴打致身体部位多处软组织挫伤。经一番搏斗后,张某使出用“洪荒之力”挣脱魔爪,并跑到附近朋友处求助。后张某在朋友的陪同下回到出租屋发现陌生男子已逃离,放在房间内一台价值约5000元手机被盗,遂报警求助。
获悉情况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一方面及时将情况向分局值班领导和刑侦大队汇报;另一方面对案发现场周边监控视频录像进行查阅,固定相关证据。当天凌晨4时许,该所再次接到市局110指令,云城街道城西村委状元头村一住宅被人入室抢劫,受害人叶某手部受伤。民警快速反应,火速赶赴案发现场,并在现场群众的协助下,成功将涉嫌入室盗窃(抢劫)的犯罪嫌疑人江某荣(男,31岁,广西平南县人)抓获,现场搜获手机两台、充电宝一只。经核查,其中一台iPhoneX手机正是受害人张某被抢的手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江某荣在铁证面前,对其当晚分别窜到城区南山路、状元头村入室实施盗窃(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犯罪嫌疑人江某荣系一名惯偷,自2009年以来,曾因盗窃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先后“四度”入狱被判处有期徒刑。最近一次于2018年7月因盗窃罪被广西昭平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今年3月23日出狱后,仍不思悔改,迫不及待重操旧业,又干起“老本行”盗窃。从广西流窜到广东云浮市区作案,但还是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还是应了那句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江某荣最终还是难逃法网,再次锒铛入狱。
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某荣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深挖中。
【记者】雷贤辉 李嘉怡
【通讯员】黄金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