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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多措并举奏响清明节宣传最强“音符”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消防宣传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近日,陆河消防牢固树立“抓宣传就是抓安全”的指导思想,积极开辟宣传阵地,加大清明节消防宣传工作“砝码”做到宣传入心、方法多样,效果显著。

01

依托特设点,打造流动宣传态势。

陆河消防利用多功能宣传车打造流动式错时宣传态势,以消防宣传“七进”工作为载体,开展了一系列影响力大、范围广的宣传活动。清明节期间,共开展流动式宣传500余次,陆河消防将充分利用宣传车深入各类场所进行巡回宣传,从"传统宣传"跨入"新颖宣传"模式,实现“车开到哪里消防宣传就延伸到哪里”的效果。

消防车宣传

02

盯紧关键点,拓宽消防宣传阵地。

大队针对当前群众大多数居家,活动范围狭窄的特点,在各小区出入口、主干道等显眼位置悬挂消防横幅,同时,针对小区居民定点定时需要到超市进行采购的特点,在超市出口处使用易拉宝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提醒群众做好家庭防火;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火灾的危害性,引起广大群众对清明节防火的关注,确保清明节期间有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悬挂消防横幅

03

抢占主攻点,延伸媒介宣传渠道。

陆河消防结合实际,广泛利用短信、微信、微博和抖音、广播等媒体和宣传平台开展消防宣传工作,向市民普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此外,制作清明节防火宣传短片,全县50块户外大屏幕、500余个楼宇电视、沿街商业网点门前LED电子屏等,高频次、高密度的滚动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提示字幕,号召广大群众关注、重视消防安全。并在公墓、陵园等场所设置防火提示牌,张贴防火宣传标语、消防宣传挂图,向群众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大屏幕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清明节消防安全宣传提示

1.要及时清理家中阳台和房前屋后的可燃物,防止发生自燃。有吸烟习惯的朋友在户外吸烟时,千万不可乱扔烟头,以防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灾。生活中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要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2.农村家庭最好不要在户外使用明火,焚烧垃圾、烧荒等,避免发生火灾。不要在炉灶、燃气灶旁堆放秸秆、柴草,避免被余火引燃。火灰(如柴灰、灶灰、煤灰)不能乱倒,要用水将火灰泼灭,倒在安全的地方,不要靠近易燃物、可燃物。

3.大风天气施工时要注意用电安全,油漆、稀料等易燃物品应存放在远离火源、阴凉、通风、安全的地方;施工现场应每天打扫,清除木屑、漆垢、残渣等可燃物品。动用明火、电焊等易燃易爆危险劳动作业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4.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仓库、堆垛、货场。进入仓库、堆垛、货场的车辆必须佩带符合国家消防产品标准的防火罩,在指定的地点停车,不得在库区临时加油或修理车辆。

5.农村塑料大棚使用的可燃材料较多,基本构建都是易燃物质,遇明火将被迅速引燃,如遇大风、干燥天气,蔓延速度更快。因此在大棚内生火炉取暖时,火炉周围要做好阻燃防护,禁止在大棚附近吸烟动火,若确需照明时,所用灯泡不应高于60W,且灯泡应与棚顶留有不少于60cm距离。

6.要尽量避免烧荒行为,春耕生产若需动火,要有专人看护,注意附近环境,远离山区、林区、房屋住所和草料堆垛等易燃可燃物,并做好防火措施。

7.遇到大风天气,各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耐火等级低且人员集中的住宅区和农牧团场的防火巡查、检查,严格控制大风天室外用火行为。

8.清明节祭奠时不要在树林、芦苇草地附近焚烧香纸,燃放爆竹。焚烧完香纸,要将余火彻底浇灭后方可离开。如遇大风天气,要禁止焚烧香纸。

9.进入森林、山林等地进行户外游玩时,不要吸烟和野炊,不要把明火带进山林,以免一时疏忽引发山火。

10.不要随意在马路边、树林草丛、公共场所和旅游景点烧纸。要加强用火管理,大风天严禁上坟烧纸和烧荒。

11.切勿在高速公路附近烧纸,一旦产生浓烟飘向公路,将影响高速公路行车视线,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12.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