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 > 正文

戳视频!他们因非法捕捞,被判在珠江入海口放生7万多条鱼


今天是世界环境日,广州南沙区天朗气清。上午10时许,一艘渔政船从渔政码头缓缓驶出。船上,南沙区检察院检察官正在和区农业农村局、区渔政大队的工作人员进行着鱼苗检验工作。 

与他们同行的,还有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等十人。南沙区是岭南著名水乡,海洋资源丰富,临水而居的群众素有捕鱼习惯,但捕鱼不当却极易触犯法律红线。2018年初夏,陈某等人未经捕捞许可,在禁渔期、禁渔区内的南沙区水域使用电鱼工具进行捕鱼,被民警现场查获。 

记者了解得知,电捕鱼危害面广,会破坏鱼类生理功能,影响种群繁殖、鱼类饵料生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没有被捞取的死亡鱼类和其他水生生物尸体腐败,严重影响水体水质,危害水生态安全。 

南沙区检察院检察官潘蕾审查案件后认为,陈某等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提请法院对其除承担刑事责任外,还需承担因电鱼所导致的水域潜在鱼类损失生态补偿责任,即向造成生态破坏的水域投放价值2.6万余元的鱼苗,共计鱼苗7万余尾。案件经开庭审理,南沙区检察院的诉求获得法院全面支持。 

今日,陈某等人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投放7万余尾鱼苗增殖放流,通过自身实际行动进行生态补偿以修复海洋渔业生态。 

据悉,此次鱼苗投放行动由南沙区检察院主办,南沙区法院、南沙区农业农村局、广东省渔政总队南沙大队等部门联合筹备。近年来,南沙区检察院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用“检察蓝”保卫“生态蓝”。此次活动的开展,正是源于南沙区检察院对上述非法捕捞案件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南沙区检察院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东蓊接受采访时说:“今天举办这次活动,是希望这些触犯了法律的被告人,能够真正地用行动把破坏了的生态环境修复回来。这是我们办案的最终追求,也是我们检察机关做公益诉讼的一个目的。希望用我们的点滴行为,来为地球留下一个更美好、更有希望、更光明的明天。”他表示,在以往的办案体系中,检察机关会更注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这虽然是办案的重要部分,但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修复环境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 

“办案的目的是要惩治犯罪,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办案行为,真真正正修复因犯罪行为导致的环境侵害。”李东蓊说。 

记者获悉,南沙区检察院正积极开展“守护海洋”专项行动,通过线上普法、深入基层一线的法律宣讲方式来提升民众的海洋知识与法治观念,同时加强与相关执法机关、职能部门的联动,更有效、精准地打击海洋犯罪。 

活动现场,检察院工作人员给渔民进行法律宣读。

活动现场,渔政船行驶至特定海域时,10名嫌疑人开始陆续投放尾鱼苗。放生后,陈某等人对记者说起对于非法捕捞行为破坏环境的认识,并称今后绝不会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法律禁止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 

南沙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这对于补充南沙区水域周边天然水域渔业资源总量,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平衡有积极意义。 

【记者】陈伊纯 

【视频】实习生 王俊涛 

【通讯员】招阳 

【校对】杨远云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29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