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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七个月!惠州一虚假售卖口罩案当庭宣判


3月5日,惠州惠东县人民法院(下称“惠东法院”)通过远程提审系统开庭审理一起虚假售卖口罩案件,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某涛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该案从受理至宣判仅用了3天时间。

公诉机关起诉,1月28日,被告人陈某涛到被害人叶某的手机店维修手机,期间谎称有口罩卖,被害人遂添加陈某涛的微信。2020年2月9日晚上22时,被害人叶某向被告人陈某涛购买2000个口罩,以每个口罩2.9元价格成交,被告人陈某涛要求支付订金,叶某通过微信转账4000元给被告人陈某涛。2月10日上午10时,被告人陈某涛以订金不够为由再次要求被害人支付2000元,在被害人微信转账后,被告人陈某涛即将被害人微信拉黑并失联。2020年2月12日,公安机关将被告人陈某涛抓获归案。

惠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某涛在疫情防控期间虚假销售疫情防控物品,社会影响恶劣,予以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陈某涛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据了解,这是该院审理的第二起虚假售卖口罩案,截至记者发稿,全市法院已立案涉虚假售卖口罩的刑事案件共七起。新冠肺炎疫情的突发,让口罩成为了“抢手货”。一些不法之徒打着售卖口罩的幌子,通过网络实施诈骗,法官提醒,切莫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警惕在微信群、朋友圈声称卖口罩的信息,应选择正规的渠道购买疫情防控物品。

【记者】卢慧

【通讯员】邓丹妮 李丽丽 邱嘉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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