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河长办组织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市7个县(区)2019年度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了考核,并通报了考核结果。
大亚湾、龙门考核优秀
依照《考核方案》,经市综合评定,全市各县(区)2019年度考核等次均为良好以上,其中大亚湾区、龙门县2个县(区)考核等次为优秀,仲恺区、惠阳区、博罗县、惠东县、惠城区5个县(区)考核等次为良好。

洛塘渠
南方+记者了解到,惠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将上述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将上述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区)相关领域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优先考虑的重要参考依据。
建成区27条黑臭水体全部达到“初见成效”
从去年总的工作来看,惠州的河长制工作运转有序,年度重点任务“五清”“清四乱”专项行动整体成效明显,水污染防治成效显著,河长制七大任务全面推进,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
比如,在27条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清淤的基础上,各县(区)结合劣V类河涌、中小河流整治等继续科学实施清淤;规模以上河湖“四乱”问题396宗已整治销号383宗,销号率96.72%。

建成区27条黑臭水体从2018年度只有3条达到“初见成效”到2019年度全部达到“初见成效”。国考、省考断面的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从2018年的66.7%上升到2019年度的77.8%、劣V类比例从2018年的22.2%下降到2019年度的11.1%,2018年度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不达标的河流2019年度水质均有明显改善。
县区具有示范意义的做法
大亚湾区开展全区智慧河长信息系统建设,新设24个在线视频监测点及6套水质实时监测设备,同时将全区16条河流全部纳入了专业化管养范围。
龙门县、仲恺区、惠东县均试行镇(街)级河长向县(区)级河长述职机制。
惠阳区率先出台《惠阳区落实区级河长治河工作制度(试行)》和《惠阳区区、镇、村三级河长履职及追责有关制度(试行)》。
博罗县创新建立“检察+河长制”河湖管护体制机制。
惠城区购买2台无人机巡河,并安排5名工作人员考取无人机驾照;仲恺区借力第三方公司无人机和专业人员,组织河湖全覆盖的巡河行动,实时管控河湖污染情况。
以问题导向及时完成整改
虽然各县(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明显的不足。
比如,水环境质量离省、市的目标仍有距离,一些县区的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不高,劣V类水体比例过高;河湖重点工作开展不够到位,包括河湖“清四乱”“五清”专项行动仍有一些“硬骨头”需要持续下功夫;部分河长巡河履职频次未达省级要求;公众参与率和满意度有待提高;等等。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抓紧制订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惠州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接下来,惠州将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河长湖长履职尽责,并高质量推进万里碧道建设、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等重点任务,完善河湖管护长效机制,通过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治水格局。
【记者】叶石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