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11月18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通过线上和线下发放相结合的方式,共为311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3164万余元。其中,发放涉民生案件执行款共2328万余元,发放涉中小微企业案件执行款共836万余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本次活动也邀请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参与见证。

“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在市中级法院的活动现场,执行局法官与当事人梁某进行连线,核实发放情况,电话里头传来连连的道谢以及掩饰不住的喜悦之情。据悉,梁某所代理的义乌某合伙企业与被执行人惠州某置业发展公司、佛山某房地产开展有限公司、陈某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5月24日立案执行,该案执行标的为5040万元及利息。该案执行中,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实现涉案资产的最大化,维护社会稳定,并未对涉案被查封的预售房采取简单的拍卖处置措施,而是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方案,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履行并分期解封涉案房产,在保障执行人顺利拿到案款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减少了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帮助被执行人度过难关。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会场。

惠城区人民法院分会场。

惠阳区人民法院分会场。

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分会场。

博罗县人民法院分会场。

惠东县人民法院分会场。

龙门县人民法院分会场。
今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强化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发挥“双重领导”执行管理体制优势,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不断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提高案款发放效率和管理规范化水平。截至10月31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3779件,执结30856件,共计发放执行款27226笔,金额35.3651亿元,执行完毕率、终结率等多项指标排在全省前5名。
接下来,惠州法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中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强化监管、建章立制等方式,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
【记者】卢慧
【通讯员】陈育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