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江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任命林春生为江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命陈全为江门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崔进文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陈健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徐闯为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高诚苗的江门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免去崔进文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陈健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邓球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甄锦瑜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吕丽明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议决定,接受高诚苗辞去江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另有任用),接受魏志平辞去江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李灼冰辞去江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江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采写】张泳渝
【通讯员】杨小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