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江门市住建局官网微信获知,从7月1日起,蓬江区、江海区无物业管理的住宅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开工前需要申报登记,业务受理地点设在江门市堤西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B区85、86窗口。
哪些单位或个人需要提出申请?
根据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到以上窗口提出申请。
一是在江门市区(蓬江区、江海区)范围内,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在室内进行装饰装修活动;二是在江门市区(蓬江区、江海区)范围内,无物业管理的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非住宅装饰装修活动。
提出申请需要哪些登记材料?
在工程开工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或个人,需要提交12份相关材料的纸质原件,具体申报登记材料如下(可点开放大):

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登录江门市住建局官网下载申请表等有关表格。
【撰文】张婧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