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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城乡居保、医保一档正集中缴费,符合条件外地人员可参保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近期,不少参保人向市社保局咨询各类险种的缴费方式和渠道,根据市民疑问,我们梳理部分险种缴费方式,供参保人参考。

2019年城乡居保和2020年医保一档集中缴费期均为10月至12月

问:10月至12月底是江门市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和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以下简称“医保一档”)的集中扣费期。参保人应如何缴费参保或续保?

答:城乡居保方面,新参保人员(含中途参保)包括适龄参保、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迁入、新符合由政府代缴费条件、本市户籍的当年退伍军人、刑释人员和市外户籍新迁入等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原件等资料选择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服务机构(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公共服务中心或“一门式”服务中心)、代办银行网点任意办理地点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继续参保的人群,应按个人缴费标准将缴费资金足额存入扣费账户。需变更缴费档次的,应在进行当年缴费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未及时变更缴费档次的,按上年度选定的缴费档次进行扣费。当年已完成缴费后变更的缴费档次将在下一年度扣费时生效。

医保一档方面,除了新生儿、中途失业等特殊情况,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成功参保缴费,将影响2020年医保一档待遇享受。2020年度医保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维持2019年度标准不变,继续按336元/人执行。值得注意的是,从2020年1月1日起,新生儿需持入户后的户口簿等资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从出生次月1日起,6个月内参加医保一档的,从其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6个月后参加医保一档的,从参保缴费成功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若新生儿享受跨年待遇的,应同时缴纳两年的医保一档费用。

符合条件的本省和外省户籍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江门市参加养老保险

问:符合条件的本省和外省户籍人员是否可以在江门市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流程是怎样的?

答:首先,本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省户籍人员),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可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其次,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第三,本省和外省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可在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场所所在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此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本省户籍参保人,可以不申领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照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基、费率继续缴费,直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时为止。此类参保人最后参保地为非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应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人户籍所在地继续缴费;如在最后参保地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也可在最后参保地继续缴费。继续缴费期间计算缴费年限,不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可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扣费存折(卡)、《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退休人员无需提供此证件)等资料到属地税务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如蓬江区的参保人可到各“一门式”服务中心办理。

港澳台人员符合条件

可在江门市参加社保、享受待遇

问:近年来,越来越多港澳台居民到内地工作或选择在内地养老。港澳台居民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呢?能否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等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港澳台人员可在江门市参保和享受相应待遇:

(一)在江门市就业并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在江门市合法就业为前提,用人单位应为招用的港澳台人员依法参保和足额缴费,保障在江门市就业的港澳台人员依法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和享受相应待遇的权益。

(二)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港澳台人员缴交养老保险达到最低缴费年限15年的,可依法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在江门市以职工身份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港澳台人员,退休后可按规定继续参加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在江门市就业参保的港澳台人员在本市就读(含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子女和新生儿,可自愿选择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四)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职技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港澳台人员,可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五)2019年起,持有江门市居住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可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上述港澳台人员可通过参加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即在境内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进行报销)。

【文】傅雅蓉 温彩萍 伍雅玲 梁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