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到法院工作的时候,陈焕标已经51岁了。他面目清秀,身材高瘦,文气颇重,笑容很真诚,纯粹而温暖。他刚从中共恩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上调回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政治处只有3人,工作一大摊,政工、人事、教育培训……工作每天连轴转。那时法院正值机构改革,各部门正副职领导全部竞争上岗,先由政治处先提考察意见,交党组讨论,程序严密且繁多。在农林路的法院办公室,陈焕标和同事每晚赶写材料,忙到十一二点。
陈焕标工作是出了名的细心。
有一年,几位外省应届毕业生来江门报考中级人民法院公务员职位,有的没考上,陈焕标请他们去喝茶,感谢他们来参加考试,解释因名额所限,没能录取,很抱歉。他还开车搭着没入围的考生游览了江门城区,再送去车站,让他们带着暖意离开江门。
他办事公道,任人唯贤,没有地域观念。当时公务员考试,各单位派一人当考官,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考官就是陈焕标。他抱着一颗公心,挑选了一批精英人才,担起了法院的大梁。到今天回头看,当年筛选的那批好苗子,对法院审判事业发展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
在外人看来,他是个“权力大”的政工领导,但他没照顾一个自己的亲属进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陈焕标工作做得细,花的时间自然就多,他常常忙到不分昼夜,妻子抱怨他:“日盼夜盼,盼你调回江门相聚,却是早出晚归,家庭事务啥都指望不上你!”
妻子说得对,陈焕标沉默了。她是广西北海人,很贤惠,也很有原则。陈焕标把住法院进人第一关,有人甚至动了送“利是”开路的歪点子,知道陈焕标不会收红包,就往他妻子身上塞。没想到,陈焕标的妻子也婉拒了。
这个为丈夫守好廉洁关的好妻子,却为生活的苦涩而落泪。
1952年7月,陈焕标生于台山县汶村镇。18岁的他高中毕业后入伍,在新兵连训练了2个月就获得嘉奖,分配到连队不到半年就入了党,从此,他开始了18年的军旅生涯。他还上过对越自卫反击战战场,荣立三等功,至今仍保留着战场记录簿。
1988年,陈焕标在广西军区某师政治部以秘书科科长的职位转业,分配到江门市公安局。他身为副团级干部,长期在广西边防工作,且立过战功,转业后却被安排在公安局办公室任副科级侦察员。他毫无怨言,不计较得失,一心埋头工作,即便在市区仓后派出所挂任民警,也乐于服从组织安排。
妻子随陈焕标回到江门,现实让她倒吸一口冷气:住的是军转房6层顶楼,2房1厅,几十平方米。房子小可以将就下,最糟糕的是经常没水没电,要到附近的建筑工地挑水。陈焕标经常不在家,妻子摇晃着两个水桶,在6楼爬上爬下,一来一回,挑水一趟就得爬12层楼。顶楼热得像蒸笼,还靠近过境公路,车声吵到妻子经常失眠。一日三餐也不容易,妻子经常拿煤票跑到市场购买蜂窝煤,才能生火做饭,费时又费力。
住了两年后,陈焕标搬到岭梅新村的旧楼,楼板还是裂的。调入法院后,单位主要领导提出要把一套4房2厅的新房子给陈焕标居住。陈焕标回家与妻子商量:“房子别要了,单独分给我一个人,影响不好。”
2006年,陈焕标当选副院长。这个消息在台山老家传开了:“村里出大官了!”
但振奋的声音很快静下来。
村人看着陈焕标父母住的老房子,都沉默了。土改后期,村里的文澜家塾分给4户贫雇农,陈焕标父母分到一间,两层,共60多平方米。这老房子,陈焕标父母一住就是60年,直至2013年寿终。
在住老房子的60年间,父母看着儿子出生、长大、入伍,在部队任副团级干部、在恩平市委当常委、在法院当副院长,儿子的职位升了级,可父母的房子没有“升级”。当雇农出身的父亲一辈子俭朴,从没向儿子提过要建新屋。在这方寸老屋,父母坦荡地活到八九十岁。
儿子对父亲说:“屋子破旧,没人小看我,如果我是贪官,很快就会传到乡亲那里,个个都看扁我啦!”父亲明白廉洁做官的道理,一心支持儿子做好工作。
他是这个村里最大的“官”,父母却一直过着清贫的生活,居住在小面积的老屋里。
陈焕标的心放工作上——一颗忠诚法律的赤心。
陈焕标当副院长期间,分管立案庭、信访科和书记员管理办公室。法院人都知道,立案是“入口”,信访是判后答疑,两者既重要又都是硬骨头。把好立案关,才能开庭审理,不该立的不能立。信访更是一杆荆棘,有的当事人对审判结果不服,法律文书生效后还来上访,可谓压力大而吃力不讨好。
一件信访案,过了十多年,陈焕标还记得:甲乙承包运输车辆,一方提前终止合同,因此产生纠纷,这里面还牵涉其他几个案件,有的在江海法院立案,有的在蓬江法院受理。当事人担心在江海区的诉讼案件败诉,会影响到蓬江区案件的判决结果。故而在江海区败诉方的妻子闹上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堵塞大门口,直撞墙柱,还叫80多岁的老母亲睡在大门通道,阻止车辆进出。
陈焕标严肃而耐心地对她们释法说理:“如果睡门口就改了案件判决,那么还有公正可言吗?若果这样,可能下次遇到不公正的就是你!几万元的标的,拿自己老母亲的命来闹!让老人家在太阳下暴晒?这值得吗?作为女儿的孝心何在?”当事人低下头,静静地离开了法院。
还有一个特大走私案,经江门海关查获。珠海市斗门籍的犯罪嫌疑人羁押在江门看守所时,被查出患直肠癌。疑犯的母亲和妻女来访三天两夜,强烈要求取保候审,送到广州治病。但刑庭合议庭裁定,他是首要分子,案情重大,不同意取保候审——一方是家属对家人健康的考虑,一方是看守所对疑犯安全的担忧。陈焕标积极协调,双方达成共识:犯罪嫌疑人在江门市中心医院手术治疗,家属可从广州请专家来会诊,由看守所干警在医院看守疑犯。最终,家属没再上访。
陈焕标爱钻研,还爱思考问题。他说:“我没啥业余爱好,就是喜欢看书、写点东西。”他先后到过部队、公安、基层政法委、法院等部门,这让他对法院工作有了立体的感受,他觉得,审判工作、司法改革、队伍建设……法院的一切都在变。改革开放40年来,他总结江门法院有六大变化:
一是审判指导思想之变。审判指导思想即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在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之前,以阶段斗争为纲,从重打击犯罪,对人权保护不够重视。改革开放之后,法院审判工作为经济社会建设和民生服务,以法治为引领,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二是审判理念之变。法治进程几十年,如今量刑按法定原则办理,审理各类案件既注重实体处理,又必须程序合法,强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一致,达到胜败皆服。
三是审判方式之变。办理刑事案件,过去由法官直接提问,现在采用控辩式:检察院控、律师辩、法院居中裁判,更公平公正。民事案件,强化庭审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审判公开透明,有法律文书公开网,有庭审直播网,即便你在外地,也可实时收看庭审现场。行政案件则有首长应诉、异地审理之变。
四是案件数量和种类之变。20世纪七八十年代之前,离婚、打架和盗窃之类的案件居多,案情不复杂。随着经济发展、网络时代到来,互联网、知识产权、支付宝、银行卡、涉外经济案和破产案等,案件量成倍增加,种类不断变化。
五是队伍建设之变。过去有的基层法院只有十来个法官,学历不高,军转干部占比较高。2001年后,有了新修改《法官法》,法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尤其是实行法官员额制,办案质量、办案水平有较大进步。在纪律方面,约束机制从少到多,约束规范从抽象到具体,能更好地把好法官廉政关。
六是法院的社会地位之变。如今依法治国是国家方略,法院上升到很高的位置,党委政府比以前更加重视法院工作,解决执行难,给予经费支持等,力度空前。群众法治观念也强了,有事依靠法律解决已成为习惯。
2012年,陈焕标从副院长岗位上退下来。他也没闲着,修编完成了《江门法院志》和《中共江门市委政法委志》,还给老家村里义务撰写族谱和村文化楼纪念册子。
陈焕标有空常回法院看看。他说:“我虽然退休了,但我关注法院审判事业发展的心依然没变。”
可爱的法院人,可敬的赤子心。
【来源】《丹心映天平——江门法官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