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中山旧楼加装电梯手续简化了!
近日,市规划局对《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主要从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委托手续、增加协调机制、制定技术规定等方面进行完善,目前正在公示征集意见。

这次的修改有什么变化?一起来看看!
4楼及以上住宅可申请加装电梯
对比2015年10月出台的《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修订后的《办法》主要有以下变化:
旧《办法》针对的加装电梯住宅范围局限在5楼及以上住宅,修订后的《办法》公示稿为4楼及以上住宅。

旧《办法》要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的意向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加建电梯所在建筑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修订后的《办法》改为仅需要“既有住宅加建电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充分听取拟加建电梯所在建筑区域范围内业主的意见,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原来第六条的“既有住宅加建电梯拟使用的土地,应当经建筑区域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则被取消——— 也就是说,土地部分不需要再重新寻求业主同意再走一次流程,只需要满足建筑所在范围的业主同意即可。
原第七条的要求“建筑区域内全体业主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程序形成同意加建电梯决定时,应当与利益受损害业主协商确定补偿方案和资金筹集方案,并签订相关协议;业主同意加建电梯的决定应当包括同意加建电梯意向、加建电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使用土地等内容,以及对利益受损害业主进行补偿的协议”,改为第八条“建筑区域内全体业主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形成同意加建电梯决定时;业主同意加建电梯的决定应当包括同意加建电梯意向、加建电梯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使用土地等内容,以及对利益受损害业主进行补偿的协议”。

一旦加装电梯出现争议,如何解决?
旧《办法》在第九条要求,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原房改售房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等应当对既有住宅加建电梯工作予以协助和协调。业主之间发生争议,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请求调解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组织调解。
新《办法》中提到的第十一条指出,属地政府对既有住宅加建电梯工作予以协助和协调,业主之间发生争议,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请求调解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组织调解。业主之间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申请材料指引更明确
不少市民此前对于加装电梯递交的资料“云里雾里”,由此出现多趟无效奔波。新的《方法》在资料的指引更为明确,同时也取消了土地审批、与利益受损害业主进行协商就补偿方案及资金筹集方案签订的协议等环节。

既有住宅加建电梯,应当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书、身份证明、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结构安全说明及其他相关技术、图表资料和建筑区域内业主同意加建电梯的材料。
◆业主同意加建电梯的材料包括:加建电梯的意向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或者该单元)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或者该单元业主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的书面意见,以及业主签名、身份证明材料、房地产权属证明材料等有关附件;业主同意书中还应包含授权委托事项。
◆业主须委托至少两名业主代表,受托人须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其他业主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复印件;申请加装电梯的单元住宅中涉及多个产权人的,至少产权人中的一位代表签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书及业主同意书”。
上述材料首次已提供的,不需要重复提供。
社会投资也可作为资金来源
旧《方法》只是简单列明加装电梯;筹措资金和维修资金,新的《办法》公示稿则单独拎出来独立成章。
其中,业主共同出资上,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确定;属于政府直管的公房可由公房管理单位利用租金收入出资加建电梯,并通过提高租金等办法收回投资;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来源也可以作为资金来源。
同时,业主还可以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中山市有关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来加装电梯。

首次对技术规定有具体要求
旧《办法》并没有针对加装电梯的设计方案有具体要求,新《方法》则在设计及工程上都有更规范的指导。
今年中山已有36个单元楼提出申请
从2013年洪家基正街12号的首例加装电梯工程后,中山陆续有旧楼加装电梯成功。

据调查,中山从2012年至今已通过行政审批的旧楼加装电梯近50宗,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近10宗。
截至目前,今年在规划局网站可公开查询的加装电梯公示名单就有36个,包括恒信花园、石岐区洪家基、东区文竹街、东逸豪园等小区单元楼,还有不少单元楼在“路上”等候。

市住建局目前正在简化办理老小区加装电梯的施工许可,力争从20项简化为4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