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人大”微信公众号针对市民反映的大信新家园附近将建垃圾中转站及公厕问题进行了回应。
网友“Cindy”留言
中山西区大信新家园业主于6月9日看到“关于《中山市西区彩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草案的公示”,里面显示:
▲要在新家园一期门口篮球场设置100平方的垃圾中转站,收集周边小区垃圾,并设置60至80平方的公共厕所;
▲要在新家园二期后面河边也设置一个公共厕所;
▲原规划用以兴建小学的地块变小了。
对此有三个疑问。我们坚决反对在附近唯一的文体广场上建垃圾中转站和公厕,路口是主干道,旁边是幼儿园和多个居民区,临近河涌,这是依据什么来规划的这个垃圾中转站和公厕的?在二期连市政路都没有的地方建公厕,是依据什么条款政策还是群众需求?规划了16年的小学地块空置至今,迟迟不建,导致沁美家园和新家园的孩子只得去四五公里外的广丰小学读书。建都没建的小学面积就变小了,请问依据是什么?
部门回应
关于《中山市西区彩虹片区控制性规划调整》草案的公示,经西区住建局核查,在该方案用地编码为“F02-03”的地块中设置公厕一处,在用地编码为“F01-06”的地块中设置公厕一处和垃圾收集转运站一处,上述公共服务设施是上版控规规划方案就已配置有的,并非此次新增的。


▲公示图(来源: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务网)
公厕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F01-06”的地块是权属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公园绿地,该公园是面向全市群众开放的公共资源,并非周边小区业主独自享有的,在该公园设置公厕是为方便广大群众生活所需。
“F02-03”地块的西侧规划有24米市政道路,现状未建,方案现将公厕调整到规划道路边上的绿地上(即“F02-01”地块),也是为方便广大群众生活所需。而且,公厕的设置是依据《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6版)》关于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准则进行配置的,配置标准如下:“独立式公共厕所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5米,周围宜设绿化带。设置密度3-5座/平方公里,设置间距500-800米,建筑面积60-80平方米,用地面积60-100平方米。”因此,公厕的配置是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也是有必要的。
对垃圾收集站的位置综合考虑
关于垃圾收集转运站,也是依据上述技术规范进行配置的,配置标准如下:“每0.1-1平方公里应设一处垃圾收集站,宜采用分类收集方式,且与周围建筑物的间隔不小于5米,建筑面积50-90平方米,用地面积100-150平方米。”因此,垃圾收集转运站的配置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但因充分考虑到周边群众的诉求和反馈意见,西区住建局会将相关诉求反馈至市自然资源局,对垃圾收集站的位置进行综合考虑,研究调整至周边更合适的位置。
学位供应将不减少
用地编码为“F01-02”的地块中规划有一所小学,因原用地范围涉及一私人产权用地,用地业主提出强烈反对意见,要求按其土地证证载功能落实规划用途,因此影响了该规划小学建设工作的推进。因考虑到该规划小学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为加快学校建设(“已纳入2020-2025年西区公办学校建校计划”),此次方案中对规划小学的用地范围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将目前能够投入使用的土地先行开展学校建设。
原规划小学减少的用地,西区住建局亦积极与用地业主沟通协调中,争取能获得该用地业主的同意将该部分用地纳入到学校建设中,若最终该部分用地仍不能用于学校建设,减少的教育用地会在西区范围内进行占补平衡,以保证学位的供应不减少。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留言区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