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毒品之害猛如虎,害人害己碰不得。
中山男子王某不但在戒毒后,没有重新做人,反而打起了以贩养吸的念头,在违法犯罪的路上越走越远……
2020年7月,南头公安分局接获线报,一名叫“阿林”的男子在中山市辖区范围内有贩卖毒品的行为。经查,“阿林”的真实姓名是王某,已从中山市辗转到东莞市准备进行贩毒交易。掌握确切线索后,南头公安分局立即派出警力前往交易地点进行抓捕行动。
7月27日晚上8点左右,民警赶到交易现场,就在王某准备上车离开的刹那间,立刻上前将王某抓住,并从其身上搜出一个香烟盒(里面装有毒品10.02克)和毒资6000元。

今年38岁的王某(湖南省邵阳市人),有多年的吸毒经历,先于2008年因盗窃入狱,出狱后又于2018年因吸毒被强制戒毒两年,今年5月份解除强戒。出来还不到两个月,因手头拮据,王某打起了贩毒的主意。
王某很快就联系好毒品交易的上下家,并与下家约好了交易地点。为掩人耳目,王某特地将从上家处购得的“冰毒”用香烟盒伪装,与毒品下家进行交易。
经审,嫌疑人王某交待了其将10.02克“冰毒”卖给一个叫“胖子”的下家(在逃)的违法事实。

目前,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将冰毒伪装成香烟想瞒天过海进行交易,但在民警的“火眼金睛”下,任何侥幸都只会难逃法网!
警方提醒: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来源】中山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