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喇叭“开路”,是不少司机的下意识习惯,前面车开得慢按几下,行人过马路走得慢响一下……特别是随着天气越来越热,不少“路怒症”司机把喇叭当成发泄的”武器“……
这些司机要注意了!6月份以来,中山交警持续在涉考重点区域路段开展了机动车乱鸣喇叭专项整治行动,现在行动进一步升级,常态化查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机动车乱鸣喇叭违法行为!

重点整治路段
1、东区兴文路—起湾道路口(市一中)及周边路段
2、永安一路南区大信红绿灯及周边路段
3、松苑路彩虹街路口及周边路段
4、康瑞路翠虹路路口(西区中心小学附近)及周边路段
5、莲塘东路莲塘北路红绿灯位(苏宁电器对开)及周边路段
6、康乐大道(学校、居民小区周边)
7、岭南路盈彩美地路段
8、兴宁路(小榄中学周边)
9、新兴大道古一小学路段
10、南头镇升辉南路南头初级中学路段
11、岐江公路高速路口及周边路段
12、小琅环桂山学校门前路段
13、德秀路
14、东凤镇凤翔大道
15、怡昌基路

中山交警将在上述重点区域、路段、对机动车乱鸣喇叭行为进行甄别、取证和实施查处。
此外,中山交警还将集中投入警力,依托交警铁骑加强道路巡查,对乱鸣喇叭的高发区域和拥堵路段进行重点整治,查处机动车乱鸣喇叭违法行为!那么哪种情况下,鸣喇叭会被查处呢?
乱鸣喇叭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八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项规定,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
还要注意的是,中山交警还将严格查处加大对中大型车辆乱鸣喇叭、机动车非法加装涡轮、改装排气管、拆除消音器、非法飙车等易产生噪声的扰民交通违法行为。


也会对“违规变道、违规停车、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逆行、开车使用手机、不按车道行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乱行车、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等引发车辆违法鸣喇叭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并进行查处。

中山交警提醒
第一,不要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第二,在驾驶过程中,驾驶人从安全驾驶角度,确有需要对其他车辆、行人进行提醒、示意时,应优先交替使用灯光;灯光提示无效时,可采取短促鸣笛方式使用喇叭,原则上确保持续鸣笛时间不超过1秒,连续鸣喇叭不超过2次。
第三,以下五种情况,可以使用喇叭!
山路驾驶时有较多急弯、S弯,在进入弯道前需要先按喇叭以防止对向有来车。特别是一些外侧是悬崖的弯道,通常在过这些弯时大多数人会选择压线往路中央走,适当鸣喇叭提醒能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乡间小路或山路等较窄路段,驾驶人超车时通常需要借对向车道超车。驾驶人在超车前应先按喇叭提醒前车,避免出现意外。
高速超车时需配合灯光使用喇叭提示旁边车道车辆。
道路上发现自己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轮胎气压不足、严重跑偏、车门未关严等等)时,驾驶人可以先使用灯光提醒其他车主,如果无效再对其进行喇叭提示。
遇弯道、死角(无辅助镜的路口)也可使用喇叭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