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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肇庆一院对陪护人员及探视者实行新管理措施


为有效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序地推进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减少交叉感染,按照省疫情指挥部的文件要求,从2月29日起,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针对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人员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管理规定全文如下:

1、 确需留陪者实行登记管理,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开具医嘱,原则上1名患者留1名陪人。

2、 重症、大手术患者或特殊情况确需增加陪人,总数不得超过2名。

3、 感染科、留置病区、重症医学科、新生儿科不留陪护。

4、避免交叉感染,普通患者原则上不安排探视。必要时经病区(值班护士/护士长)同意后进入,并严格遵守探视时间。非探视时间谢绝探视。

探视期间不窜门、不扎堆聊天、不散播谣言。

5、 陪护或探视人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遵从工作人员指导,并参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及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或宣教。

6、相关人员如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影响医院治安,经说服教育无效者,医院将联系有关部门处理。

请注意探视时间有变动

普通病房 11:00—13:00,18:00—20:00

重症监护室  11:30—12:00

附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对陪护、探视人员新要求:

●陪护人员须为身体健康、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请在从事陪护前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从事陪护。

●我院病区医护人员对陪护人员每天上、下午各进行一次体温监测,并记录,请您予以配合。

●陪护和探视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可疑症状请立即通知医护人员,由科室专人送到发热门诊就诊。

●凡进入住院大楼探视人员请向工作人员领取、填写《来院人员核心信息登记表》,并请您配合医护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者即可发放探视标识进入。探视标识当天有效。

● 陪护或探视人员进出医院,请您务必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勤洗手。使用后的口罩,请您将其扔入“医疗废弃物”垃圾桶里。

【整理】李志颖

【来源】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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