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肇庆市人社局发布公告,就《肇庆市促进本地院校毕业生留肇就业创业奖励措施(试行)》(以下简称《奖励措施》)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7日。
《奖励措施》为鼓励本地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留肇就业创业,就近就地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而制定,旨在为肇庆市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和人才支撑。
奖励的对象包括推荐本校当年度应届毕业生留肇就业创业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等本地院校,不包括劳务派遣公司在内的吸纳本地院校当年度应届毕业生在肇登记注册的企业,当年度留肇就业创业的本地院校应届毕业生。
其中本地院校实行分类定比奖励和项目奖励。
高等院校以当年度应届毕业生留肇就业创业人数占本校应届毕业生总数的9%为基量,奖补院校。大于9%小于12%的,按照超出基量的人数,以800元/人的标准奖补;大于12%小于30%的,按照超出基量的人数,以1200元/人的标准奖补;超过30%的,按照超出基量的人数,以1500元/人的标准奖补。
中职和技工院校以当年度应届毕业生留肇就业创业人数占本校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5%为基量,奖补院校。大于15%小于30%的,按照超出基量的人数,以500元/人的标准奖补;大于30%小于80%的,按照超出基量的人数,以800元/人的标准奖补;超过80%的,按照超出基量的人数,以1000元/人的标准奖补。
此外,院校还有“人才培育贡献奖”和“在肇顶岗(跟岗)实习奖励”。
“人才培育贡献奖”按照高等院校、中职中技院校两个类别,对留肇占比增量排序,排名前三的院校,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3万元,并颁发“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人才培育贡献奖”。中职和技工院校增量占比排序在第4-10名,给予1万元奖励资金。
“在肇顶岗(跟岗)实习奖励”将颁给年度在校生在肇企业(单位)的顶岗(跟岗)实习人数,占毕业年度在校生总量的50%(含50%)以上的院校。奖励标准根据毕业年度学生总量分三个档次:在籍毕业年度学生数大于1000人的,每校奖励5万元;在籍毕业年度学生数大于100人且小于1000人(含1000人)的,每校奖励3万元;在籍毕业年度学生数小于100人(含100人)的,每校奖励1万元。
根据《奖励措施》,新吸纳本地院校应届毕业生并稳定在企工作3个月以上的企业将按排名奖励,总量在15人以上的前提下,吸纳毕业生数总量在企业中排前5名的企业,各奖励10万元;排位6-10名的企业,各奖励8万元;排位11-20名的企业,各奖励5万元。此外,《奖励措施》提出,企业同时符合《肇庆市激励劳动者在肇就业若干措施》同类项目的申领条件时,采取就高不重复原则。
《奖励措施》说明,本地院校应届毕业生留肇就业创业按现行人才政策待遇奖励,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西江人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引育工程”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措施等待遇。
【南方+记者】蓝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