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记者从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停车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获悉,经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茂名火车站广场公共停车场从2019年7月1日零时起实行新的收费标准,敬请广大车主留意。
据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批复称,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粤府办【2018】11号)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十二届六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茂名火车站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设施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小型汽车停放30分钟以上至1小时(含1小时)收费标准为3元/辆·次;1小时以上至8小时(含8小时)收费标准为8元/辆·次;8小时以上至16小时(含16小时)收费标准为15元/辆·次;16小时以上至24小时(含24小时)收费标准为30元/辆·次。车辆停放服务收费不分白天、夜间,以24小时为一计费周期。车辆停放不超过24小时的按分时段计费;超过24小时的重复上一计费周期。
二、小型汽车停放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三、其他各类车辆按照实际占用停车位个数收费。
以上规定从2019年7月1日零时起执行,试行一年。
记者 陈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