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事故频发,酒后驾车已经引起了我们的重视,但还有一种极危险的驾驶行为,比酒驾更疯狂、更惨痛,那就是毒驾。


11月20日下午16时许,阳江市高新大队民警在雅白线中洲大道红绿灯路口处执勤时,一辆车牌号为粤Q****5白色广本小汽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当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查验时,其神色慌张 眼神闪躲甚至想要驾车逆行逃避检查。凭借民警多年的工作经验,怀疑驾驶员和车辆有“不可告人的秘密”,随即召集其他民警成功拦截车辆控制驾驶人,并将车辆及驾驶员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驾驶员谭某建有吸毒史涉嫌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而其所驾驶的粤Q****5号牌车辆也确认为套牌车。同时,执勤民警还从该车上搜出K粉、冰毒、摇头丸等毒品16包,约9.5克,管制刀具两把、车牌一副、小型电子称一台、摇控无人机一台、吸食毒品用具一批。
目前,谭某建因涉嫌贩毒被高新区公安分局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法律链接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除依法予以处罚、采取戒毒措施外,注销其驾驶证。
吸食、注射毒品后驾车,对驾驶人判断路面情况、操纵行驶方向、控制制动踏板、采取紧急避险等措施都带来影响,严重妨碍行车安全,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相较于酒驾、醉驾,毒驾的危害有过之而无不及。
阳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涉毒,露头坚决打掉!
【全媒体记者】杨世华
【通许员】黄滟菲 付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