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霸”涉黑案
今年6月29日,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国等28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上诉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据悉,该案是全市首宗“村霸”涉黑案。


▊案件回顾
|2018年九月
2018年9月份,阳江市公安机关收到一条关于陈国等人违法犯罪线索,随后在省公安厅扫黑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迅速开展线索核查。经查,陈国为了从阳东区东城镇报平村的土地资源中获取巨额利益,拉拢当地宗族势力结成利益链,通过贿选非法当选为报平村委会主任,并整合其家族势力、村委会干部、治安队、村中及社会闲散人员等,形成了以陈国为组织者、领导者,以陈达基等3人为积极参加者,以陈国威等14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同年9月10日,阳江市公安机关立“9.09”涉黑专案侦办,并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破刑事案件23宗,扣押、查封涉案财物折合人民币约2648.6万元。


▊调查研判
经查,2014年至2018年案发,以陈国为首的涉黑组织,利用陈国任村委会主任的“合法外衣”,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在征地、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强揽工程、非法占地,实施了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贩仔屋”(违法建筑)出售获利,强行对外来住户收取综合卫生管理费豢养治安队员充当“打手”,多次组织、领导该组织成员及煽动村民阻止当地工程施工,迫使工程项目方将工程交给其承揽,达到强揽工程牟利目的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

|2019年十二月
2019年12月10日,阳东区人民法院对陈国等28人涉黑案一审宣判,以该案主犯被告人陈国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行贿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17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及10名非组织成员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3年至1年有期徒刑,全案追缴违法所得及判处罚金共人民币1430.32万元,退赔被害人损失共人民币60.6万元。
【全媒体记者】杨世华 张琪琪
【通讯员】陈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