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东公安禁毒大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调整工作措施,做到防疫与业务工作两不误,对辖区企业开展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检查。民警发现某个体户加工厂厂房内随地放置了一个尚未开封使用的蓝色塑胶桶,于是找来厂房负责人陈某来了解情况。

据了解,这个蓝色塑胶桶里面装的是硫酸,用于加工产品清洗油迹和除锈,当民警问询购买硫酸是否有向公安机关备案时,厂房负责人陈某一脸疑惑的解释说自己不太了解这方面的规定,由于厂房还没有营业执照,因加工需要,就近找到的一家商铺以现金的方式向其购买了一桶硫酸和磷酸,磷酸已倒入清洗池使用,还剩下一桶未开封的硫酸。随后,民警耐心地解释了相关法律条例和国家管控政策,并依法传唤了有关人员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明,陈某该加工厂未申请营业执照且未经许可或者备案的情况下,擅自购买易制毒化学品,阳东分局禁毒大队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第一款规定,对违法嫌疑人陈某处非法购买易制毒化学品货值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处理,并扣押其未经许可或备案购买的一桶硫酸。
【全媒体记者】杨世华
【通讯员】张艳 李麓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