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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东公安成功督促2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阳东分局大力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将学习教育成果结合“飓风行动2021专项活动”融入到维护社会稳定、保民平安的实际工作中。

4月20日,大沟派出所成功敦促涉嫌故意伤害的嫌疑人柳某新(男,59岁,阳东大沟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侦破故意伤害案一宗。

2021年2月25日20时许,在辖区大沟镇赤坎村委会附近,柳某新因被同村村民柳某均用电筒照到眼睛而发生口角争吵,双方互骂“粗口”,进而发生肢体冲突,柳某新用随身所戴头灯将柳某均头部砸伤。随后柳某新被柳某均儿子柳某记持械上门砍伤。事后,两人都因受伤入院治疗,柳某记一直在逃。

案发后,办案民警第一时间对在场人员进行了询问调查,详细了解案发过程及双方存在的矛盾。同时,到医院调取相关病历资料,对两人的伤情程度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

为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既做到执法公正又尽量帮助两家化解矛盾,又要防止积怨记仇。在考虑到双方为同宗邻里且均有受伤的情况,办案民警在处警、调查过程中同步向双方宣讲解释有罪必究的执法原则和相互谅解、自首等减轻处罚的政策条件的思想工作。鉴定意见出来后,办案民警一边完善立案手续一边继续做双方的工作。

在大沟所多番协调下,4月20日上午9时许,嫌疑人柳某新(男,59岁,阳东大沟人)率先通过电话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嫌疑人柳某新因受伤生活不能自理看守所暂不收押已被我阳东分局依法取保候审;并加强对在逃人员柳某记进开展劝投和抓捕工作。

4月14日,东城派出所成功劝投一名涉嫌故意伤害他人犯罪嫌疑人胡某(男,20岁,新洲人)。

2020年2月23日,东城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派称,当日凌晨2时许被害人梁某恒在辖区东城镇绿城玫瑰郡附近一空地被多名男子殴打,经阳江市阳东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梁某恒的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办案民警通过现场走访勘查及梁某恒指认,确定胡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为此,民警多次登门拜访胡某家属,对胡某家属讲政策、讲法律进行说服教育思想工作,打消了其人家的顾虑。4月14日,犯罪嫌疑人胡某主动到东城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全媒体记者】杨世华

【通讯员】张艳 李麓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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