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6月13日,北京二中院对在西单大悦城商场持械杀人的被告人朱纪业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中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11日13时许,被告人朱纪业为发泄个人不满情绪,持械前往西单大悦城,先后追逐击打、砍刺餐厅顾客及工作人员,致1人死亡、14人受伤。公安机关出警后,朱纪业挟持餐厅一工作人员与警方对峙,后被当场制服并抓获。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纪业为泄私愤,事先预谋并踩点、准备作案工具,春节前夕在繁华的公共场所内,持械杀害无辜群众,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案情回顾


2018年2月11日13时许,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悦城商场内有人持械行凶。警方迅速开展处置,当场将嫌疑男子抓获,并会同医疗急救人员及时将现场13名(3男10女)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目前,一名女性因抢救无效死亡,其他人员正在医院救治,无生命危险。
经初步审查,嫌疑人朱某某(男,35岁,河南省西华县人),承认其发泄个人不满持械伤人的犯罪事实。

警方迅速处置,当场抓获一名男性犯罪嫌疑人,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针对北京西单大悦城持械伤人案,北京警方2018年2月13日凌晨零点发布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来源: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