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好了,小鱼终于回到海里了!”“别看虾苗现在这么小,过几个月就能长到指节长!”
参与增殖放流活动的人们手递手地把一袋袋鱼苗虾苗搬到岸边,随着水袋缓缓倾倒,“小家伙”们顺流而下跃入海中。

1月9日上午,珠海市2018年度最后一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在高栏港荷包岛码头举行。据统计,此次活动共放流黄鳍鲷约26万尾,斑节对虾约870万尾。
在现场,正在小心翼翼倾倒黄鳍鲷鱼苗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她还是第一次参加这类活动。“放生鱼苗的感觉非常好!很高兴可以为海洋环保事业出一份力,让海洋资源不断繁衍生息。”王女士认为,应该鼓励更多企业和个人依法、科学地参与增殖放流。

为何此次在荷包岛码头放养鱼虾,放养物种的选择上有何讲究?珠海市斗门区长丰水产种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叶振彪解释道,“冬季海上风浪大,外海放生比较危险,而荷包岛近岸海域水源干净、盐度适宜,满足近海投放的条件。选择黄鳍鲷和斑节对虾,则是出于对苗种活力、经济价值和水质适应性等方面的考虑。”
当日上午,荷包岛码头阴云密布,冷风阵阵。叶振彪却说,这样的阴天正是“放鱼”的好天气。“寒凉时节,鱼苗在运输过程中损耗不大,存活率高。”

据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张敬涛介绍,珠海高度重视海洋生态保护工作,从1986年起每年组织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单是2018年度就已经放流5次,但目前形势依然严峻。“举办增殖放流活动,不仅能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帮助渔民增产增收,还能激发市民的海洋环保意识,呼吁更多人参与海洋生态保护、支持海洋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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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科学地“送小鱼回家”?
近年来,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活动越来越多,吸引了社会各界人士抱着善心参与。然而,一些不科学、不规范的放生活动不仅没有起到正面作用,反而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了一定破坏。
小南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好心办坏事哦!选择哪些鱼苗、在什么时间地点放流,都是技术活。
根据《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广东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增殖放流的物种应当是原生种,改良种(包括选育种、杂交种和其它技术手段获得的品种)、外来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物种均不适宜进行增殖放流。
常见的不适宜放流的物种就包括:红耳彩龟(巴西龟)、牛蛙、革胡子鲶、短盖巨脂鲤(淡水白鲳)、红腹锯鲑脂鲤(食人鲳)、克氏原螯虾(小龙虾)、大瓶螺(福寿螺)、下口鲇(清道夫)、罗非鱼、雀鳝、食蚊鱼、露斯塔野鲮(泰鲮)、镜鲤、鳄龟、凤眼莲(水葫芦)、苏氏圆腹鱼芒(淡水白鲨)、虹鱒、大口黑鲈(加州鲈)、眼斑拟石首鱼(美国红鱼)、斑点叉尾(沟鲇)、匙吻鲟(鸭嘴鱼)、杂交鲟、太阳鱼等。
此外,活动组织者应主动向渔业部门报告放生(增殖放流)的种类、数量、规格、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并接受监督检查;按照渔业部门制定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相关规划,科学合理地确定放生(增殖放流)的水域、物种、规模、时间等。
【文字】刘艳婷
【图片】关铭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