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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余套、房租低至6折,珠海这些人可申请


好消息!好消息!

金湾区发布

2023年人才住房配租公告,

推出7处人才住房房源共计1413套。

鹤洲新区(筹)推出

新青年城市花园(一期)

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共1599套,

于近日对公众开放申请。

小伙伴们速度围观!

part 1

金湾区

近日,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金湾区2023年人才住房配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推出7处人才住房。

根据《公告》,这些人才住房分别位于金湾区航空新城红旗镇、平沙镇近产业人才密集区域。户型面积最大143㎡,租金为同区域同类型的60%,等于房租打6折。最快可在6月底拎包入住!

01华发创业大厦

金湾区三灶镇山湖海路400号

🏠配租人才住房139套

◆98㎡左右的二居室69套

◆106㎡左右的三居室35套

◆109㎡左右的三居室35套

02龙湖原著台

金湾区三灶镇山湖海路719号

🏠 配租人才住房99套

◆72.93㎡的二居室19套

◆96.88㎡的二居室80套

03平沙上院

金湾区平沙镇美平西路368号

🏠 配租人才住房9套

◆77.21㎡的二居室9套

04金湾人才港广场

丽珠南路丽珠工业园东南侧200米

🏠 配租人才住房960套

◆90㎡左右的二居室832套

◆110㎡左右的三居室128套

05碧桂园保利

海悦天境花园

金湾区平沙镇邻善路568号

🏠 配租人才住房61套

◆81㎡左右的三居室16套

◆101㎡左右的三居室29套

◆107㎡左右的三居室16套

06鹏瑞金玥湾花园

金湾区金河东路199号

🏠 配租人才住房48套

◆99㎡左右的三居室43套

◆128㎡左右的三居室3套

◆143㎡左右的四居室2套

07保利碧桂园海棠花园

(即保利碧桂园海棠花园)

金湾区平沙镇傍德路601号

🏠 配租人才住房97套

◆76㎡左右的二居室31套

◆90—99㎡左右的三居室66套

根据《公告》,

上述房源均为精装修住房。

那么,

申请人才住房需符合哪些条件?

一起来了解↓

配租对象、申请条件

根据《公告》,本次人才住房面向个人配租,申请主体是在金湾区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工作的人才,其中纳入编制管理的人员不列入适用范围。

申请入住人才住房的人才或人才家庭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中以家庭名义入住人才住房的,配偶及未满18周岁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需为“珠海英才计划”中《珠海市人才分类目录》(顶尖、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人才、金湾区产业(A、B、C级)人才。

◆申请人应与人才所在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申请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珠海市无任何形式不动产产权份额(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铺、写字楼、厂房等)、近5年内在珠海市均无不动产转移登记记录且均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政策相关规定而被行政处罚或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申请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重复享受同类住房保障性政策。

此外,对于珠海稀缺、金湾急需的产业人才,《公告》还设置有优先配租原则。申请人才所在工作单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配租人才住房: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四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区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区级以上创新创业团队。

◆金湾区《产业发展重点企业目录和创新驱动企业目录》内用人单位。

据悉,配租房源公告期为30日

(2023年4月23日12:00—

2023年5月24日24:00),

届时期满将关闭申请通道,

符合条件的人才或人才家庭,

可根据《公告》及时提出申请,

在“珠海金湾”微信公众号点击

菜单栏—我要办事—人才住房

进行注册、填报申请信息。

part 2

鹤洲新区(筹)

近日,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申请新青年城市花园(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推出公开配租房源1599套。

根据《通告》,新青年城市花园(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已竣工验收并具备对外配租使用条件,项目房源于2023年4月21日起对公众开放申请。

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哪些户型?

项目房源的配租对象有哪些?

需符合哪些基本准入条件?

赶紧来看看

《新青年城市花园(一期)

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方案(试行)》

(以下简称《分配方案》)↓↓↓

房源情况

新青年城市花园

🏠 保障性租赁住房1599套

◆66—68m² 两房一厅164套

◆49—52m² 一房一厅288套

◆35—38m² 单身公寓1147套

配租对象

◆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鹤洲新区(筹)范围内注册或经营企业的员工;

◆鹤洲新区(筹)户籍人员;

◆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

◆在满足以上三点配租需求且房源闲置的情况下,配租范围可扩大至珠海市其他区域,且配租对象符合《珠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退出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的住房困难群体;

◆其他符合配租的对象。

准入资格

上下滑动查看更多内容↓

新市民、新青年以个人(家庭)名义申请新青年城市花园(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准入条件:

◆申请人为年龄满16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鹤洲新区(筹)范围内无自有房产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不能重复受保,即已在本市享受保障性住房福利保障的,不得重复申请。如居住本项目确比原配租住房生活、工作便利的原已配租家庭(个人),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后,可直接调整入住,但租金标准按本项目标准缴纳;

◆申请人须提供当前合法有效的本市居住证明,如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明、就学证明等。就业职工应与现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珠海自主创业的,须提供有效的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租金标准和物业管理费标准

◆租金标准

根据《珠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准入退出管理规定(试行)》,按照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的新青年城市花园(一期)项目周边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基准36元/平方米的90%收取,即租金按32.4元/平方米/月。项目租金定期按政府出台的市场租金基准适时进行调整。

◆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收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标准为2.73元/平方米/月,按照项目物业服务采购合同的物业服务内容提供服务,由承租人直接向物业服务公司交纳。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此外,《分配方案

》还提到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分配原则,

项目房源可实施企业整体租赁

等其他内容。

有意愿提出申请的企业与个人

请按照《分配方案》内容准备材料,

在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

(https://bzxzf.zhszjj.com/outerProjectbook/index)

按要求及时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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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