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对三宗执行案件中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作出执行悬赏公告,以期发动社会各方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有效打击被执行人逃避债务的行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市民提供有效线索,最高可获得实际执行到位款项20%的赏金。
该院工作人员介绍,在刘某和黄某夫妇这宗案例中,当事人曾某与刘某、黄某夫妇曾通过借贷宝发生借贷合同关系。2018年1月19日曾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向北海国际仲裁院提起民事仲裁,北海国际仲裁院经审理后做出了(2018)北国仲字5850号和(2018)北国仲字第5488号仲裁裁决,裁决被申请人刘某、黄某夫妇限期向申请人曾某偿还本金及罚息。北国国际仲裁院的仲裁裁决生效后,作为被申请人的刘某、黄某夫妇一直对裁决书确定的义务不闻不问,消极对待。
万般无奈之下,曾某于2018年4月18日向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尝试与被执行人刘某、黄某夫妇联系,但被执行人一直拒绝接听电话。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黄某夫妇登记的住所地寄发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但均被退回。此后,该院依法公告送达了上述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如实向该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但被执行人刘某、黄某夫妇一直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
在此期间,执行法官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对刘某、黄某夫妇的房产、互联网银行、证件、车辆、工商登记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发现刘某、黄某夫妇有两部汽车,但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到车管所对车辆进行了查封。此外,执行法官还到被执行人原户籍住所地及被执行人原工作地点深圳市平安人寿公司及深圳市坂田医院等地,对被执行人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均未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在此情况下,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悬赏的请求,为了维护法律文书的严肃性,确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刘某、黄某夫妇发出执行悬赏公告,希望通过社会各方的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南方网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