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 > 正文

“乡间检察路”与“枫桥经验”一脉相承


2018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化州市人民检察院在三十三年下访巡访经验的基础上,创建了“乡间检察路”检察品牌,努力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

1落实便民利民新举措,创建“乡间检察路”

1985年,为方便偏远山区群众反映检察诉求,化州市院在全省率先提出了检察官下访巡访工作制度,改变过去坐堂办公的方式,变“等群众上访”为“检察官下访”,将偏远的5个乡镇设为巡回接访点,定期到这些乡镇定点接访群众,三十多年来,获得了群众的广泛肯定。

作为广东省检察机关下访巡访制度的先行者,化州市院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前行,在三十多年下访巡访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枫桥经验”,于2017年10月份创建了“乡间检察路”检察便民品牌。

2创新工作方式,品牌理念获肯定

茂名市院党组对化州市院“乡间检察路” 检察便民品牌的提出给予了充分肯定,茂名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天鸿两次到化州专题调研“乡间检察路”的工作开展情况。

■ ■■■■

王天鸿检察长认为,“乡间检察路”与“枫桥经验”一脉相承,切合“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化解理念,是检察创新之路、联系群众之路、基层治理之路。

3树立“一盘棋”思想,合力有序促创建

自“乡间检察路”创建以来,在茂名市院的正确领导和亲力指导下,化州市院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夯实工作措施,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4迎来全方位检阅,成绩显著获好评

11月12日下午,茂名市检察机关乡间检察工作推进会在化州市院召开。茂名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天鸿,茂名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戈,全市各基层院检察长、茂名市院相关负责人及全市各基层院控申科、派驻检察室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 ■■■■

王天鸿检察长一行,在化州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峥鸣的陪同下,参观了化州市院“乡间检察路”工作的展板。

会上,张峥鸣检察长就“乡间检察路”创建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以全院“一盘棋”的高度,统筹推动品牌创建;

以下访巡访为方式,落实便民利民举措;

以执法办案为核心,加强基层法律监督;

以打击犯罪为抓手,强化基层法治建设;

以检察职能为立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与会人员一起讨论了《茂名市检察机关关于推进乡间检察工作的实施方案》,共同探讨推动全市检察机关乡间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方式方法。

王天鸿检察长对化州市院“乡间检察路”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給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乡间检察路”就是“枫桥经验”的具体化,并就在全市检察机关中推进乡间检察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王天鸿检察长强调: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乡间检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要立足职能,学习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乡间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要夯实基础,加强组织保障,不断提升乡间检察工作服务效能。

王天鸿检察长指出,做好乡间检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意义深远,希望全市检察机关按照此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创新方式,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乡间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市检察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5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整装聚力再出发

下一步,化州市院将以本次现场会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及《茂名市检察机关关于推进乡间检察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问题整改,夯实便民措施,掀起创建热潮,为推进基层法治化、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继续努力奋斗。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29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