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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连破3宗肇事逃逸案 涉事车主均被拘留


近期,市区接连发生三起肇事逃逸案件,涉事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心存侥幸,企图一逃了之。但结果都是在事发隔天就被交警盯上了,均被依法拘留,接受法律的惩处。

2020年11月27日6时44分左右,薛某驾车沿潮枫路自东往西行驶至华侨中学路段时,与蔡某所驾驶的小货车发生碰撞,致蔡某车辆又碰撞到停放在路边的另一辆小型轿车,事故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薛某选择弃车逃逸。

肇事逃逸驾驶员 薛某

开车然后跟别的车辆发生碰撞,没想那么多,一时害怕就走开。

2021年1月12日1时20分左右,刘某哲驾车行驶至韩江大桥东段时,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冲上大桥北侧的人行步道,事故造成车辆与步道护栏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刘某哲弃车离开现场。

肇事逃逸驾驶员 刘某哲

凌晨一点多,干活太晚了,要载材料去工地,太累,开着开着睡着了,东西太重,操控失误,撞到隔离栏上面去了,当时没有报警,就去看医生,第二天接到警方的消息,就来自首。

2021年1月25日2时许,曾某城驾车途经金山大桥时不慎碰撞到路中间的隔离护栏,事故发生后同样弃车逃逸。

肇事逃逸驾驶员 曾某城

一出事紧张,就想走到旁边坐一下,后来一走就离开了。

市交警市区一大队副大队长 王春南

肇事逃逸,我们首先会处以罚款2000元,扣12分,可以并处行政拘留。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各个案子中,我们根据损害后果的不同,还有驾驶员归案情况和对事情的悔过程度,对驾驶员处以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

交警部门提醒,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主动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并报警,心存侥幸擅自离开现场只会加重自己的责任。

市交警市区一大队副大队长 王春南

很多交通事故事主如果现场及时保留、及时报警,那交警部门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去划定事故责任,如果有一方肇事逃逸,那以后在事故的责任处理中会陷于非常被动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