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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撞人逃逸致死,韶关翁源公安3小时破案!


近日,韶关翁源县有一辆小车把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撞倒,停留1多分钟后,竟扬长而去。据悉,被撞男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翁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管股经缜密侦查,发挥智慧新警务功能,案发仅3个多小时就成功将交通肇事逃逸者抓获归案。 

4月16日凌晨5时许,翁源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新江镇上坝村往新江中学路口路段发生一宗交通事故。交警迅速赶往现场发现伤者已被医务人员接走,肇事车辆早已逃离,随后跟进了解到伤者不治身亡。对现场进行细致勘查时,民警发现了伤者的自行车及掉落的零件,地面的血迹及肇事车辆的散落物。同时,民警还向围观群众了解情况,但都未获得有价值的线索。 

对此,翁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对该起恶劣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展开侦查。专案组兵分二组:一组继续对案发现场附近的目击者进行查找,一组则通过智慧新交管调取附近的监控视频进行甄别。由于当天为雨天,而且为凌晨时分,案发现场空无一人,因此专案一组的收效甚微。所幸,负责监控视频甄别的专案组民警,在智慧新交管的分析下迅速取得突破,发现并锁定了嫌疑车辆并掌握到肇事逃逸驾驶员何某的信息。 

获悉嫌疑人的信息后,民警立即赶往何某家中,岂料在何某家却未传唤到他。于是,民警对和何某的家属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希望其家属能够劝何某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与此同时,民警亦加大对何某的寻查力度。离事发仅三个小时,何某迫于压力后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 

经审讯,嫌疑人何某交代,当天凌晨他驾驶车牌号为粤FAX**3棕色的小客车从新江镇上坝村往新江街方向行驶。在案发地点突然发现车前方同方向有一男子骑着自行车,他立即避让,但车头右角仍与自行车尾部发生碰撞,致使骑自行车的人摔倒在地。出于害怕,何某在现场观察了1分钟左右,便驾车离开事发现场。 

目前,何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记者】毕式明 潘俊宇 

【见习记者】唐音 

【通讯员】周晓文 李薇 官子军 谭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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