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致贫”和“看不起病”是不少贫困户们的“烦心病”。为了让贫困户看病少花钱、治好病,韶关仁化县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3月15日挂牌成立以来,精准发力、精准识别、精准救助、精准保障,打好医疗“四重保障”的组合拳,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日前,在该县人民医院,笔者偶遇长江镇塘洞村委会五保户彭女士到医院复诊。彭女士告诉笔者,她今年68岁,患有带状疱疹性神经痛已经10多年了。“患病后视力、听觉障碍,不能干重活了。家里条件不好,一直也没做治疗。后来帮扶干部和村医到我家,告诉我县里实施了新的医疗政策,对贫困患者有倾斜,我这才来住了院。”彭女士进行了治疗,前后住了将近六天的院,花了2201余元,通过“四重保障”报销合规自负费为283余元。
据仁化县医保局局长谭卫财介绍,“四重保障”体现在贫困人口的健康保障上。第一重保障:确保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全面落实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贫困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政府给予全额补贴。资助标准从2013年的50元/人年,逐年提高到2019年的220元/人年。资助参保对象从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扩大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低收入救助对象。针对贫困人员的实际困难,开设参保“绿色通道”,允许贫困人员中途参保,确保困难群体实现应保尽保。
第二重保障:完善大病精准扶贫体系。全面建立完善分段支付机制,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设置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倾斜大病、重病患者。实行大病保险倾斜性精准支付政策。强化精准扶贫,向困难群体倾斜,对困难群体下降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同时提高报销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妥善、精准解决各类困难群体的保障需求,切实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其中,特困供养人员起付标准下调不低于80%,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起付标准下调不低于70%,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严格落实大病保险提标要求。要求将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新增财政补助的一半(20元)用于大病保险,同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
第三重保障: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提高住院救助比例。逐年提高低保对象等医疗救助比例和救助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救助比例2019年已提高到80%。降低救助门槛。取消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救助起付线,免收住院押金。开展门诊救助。对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救助对象开展门诊救助,救助比例参照住院救助标准。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开展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二次救助”,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贫困人口个人负担的总医疗费用仍然过重影响基本生活的贫困人口,给予“二次救助”。将因重特大疾病造成灾难性支出的家庭纳入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提高救助水平。
第四重保障:提升贫困人员医保服务水平。推进信息系统对接,做好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政策的衔接。目前,该县已实现异地就医全覆盖,每个乡镇至少有1家跨县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现异地住院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为贫困人员及时享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提供便利,减轻了资金垫付压力。
贫困人口住院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时经过“四重保障”报销后,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可以达到80%以上。笔者注意到,在五保户彭女士的报销明细中体现出她享受到了“四重保障”,医疗救助比例达到了100%。实施医保扶贫政策半年来,贫困人群对于这项政策好评如潮。
据悉,仁化县医疗保障局通过党建引领业务、“医疗四重保障”“一线双联”夜访民情、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推广医保即时结算至村等方式,确保“两不愁三保障”中医疗保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仁化县贫困户人数9183人,100%落实政府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医疗救助2051人次。符合兜底保障政策的贫困人口已100%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真正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为早日夺取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医疗保障贡献。
【记者】唐音 潘俊宇
【通讯员】叶鑫 施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