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笔者从韶关乐昌市公安局获悉,该市河南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1名,收缴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37件,涉案价值约1万元。

据了解,近日,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在位于乐昌市乐城街道洪莲村委会某村民家中存放了大量的烟花爆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2月8日,河南派出所在治安大队的配合下,迅速出击,组织警力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村民家中存储各类型号不同、造型迥异的烟花爆竹137余件。同时该村民家中存储条件尚不具备存储爆炸性物品的资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无异于把自家变成了小型“炸弹库”。于是,河南派出所依法传唤当事人余某接受调查。

经查,余某在未取得《销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心存侥幸购买了大量的烟花爆竹储存在自己家中,打算在春节期间进行售卖。面积不大的家中,烟花爆竹和杂物堆放一起,非常凌乱,没有任何消防安全措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一旦发生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余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全媒体记者】唐音
【通讯员】王孝毅 罗雅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