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韶关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仁化县烟花爆竹禁放区的通告发布以来,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仍有个别人抱有侥幸心理私自存储烟花爆竹,因触碰红线受到处罚。

1月14日,为切实加强春节前辖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杜绝因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引发安全事故,董塘派出所在县局治安大队的牵头下,与县应急局、县供销社联手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当日,检查组一行在董塘镇红星村光辉组一处老房子内查获一批烟花爆竹。经现场核查该民宅内存放的各类烟花爆竹均无正规销售手续和进货手续,警方将查获的该批烟花爆竹依法先行扣押,同时对这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进行依法查处。
经查,董塘镇红星村光辉组村民朱某发通过非正常渠道进购一批无证烟花爆竹后存放在其外甥的老房子里,准备在新年期间无证销售给当地村民。
目前,朱某发对其购买和私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仁化警方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烟花爆竹是危险物品,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许可证,并对烟花爆竹进行专人专库管理。同时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切不可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否则一经发现,警方将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全媒体记者】潘俊宇
【通讯员】曾文光 吴嘉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