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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对55家企业安排727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


近日,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下达韶关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局党组会议审议、项目公示、市政府审批等程序,确定对广东省创力智能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54家企业安排贷款贴息补助资金707万元,对乳源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安排应收账款融资奖励资金20万元。

《通知》指出,请韶关新区、华南装备园、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向列入资金分配计划的企业兑付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并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拨付凭证反馈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局。资金下达具体事宜请严格按照《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韶财工〔2023〕25号)办理。请韶关新区、华南装备园、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认真对照资金绩效目标表,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自评、验收考评等工作。

《通知》要求,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企业融资成本,不得将奖励资金用于国家、省级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明文规定的不得支出范围及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

【整理】李幔

【来源】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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