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也曾遇到过车辆乱鸣喇叭的不文明现象?为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机动车乱鸣喇叭等噪声扰民行为的诉求,交警部门将着手对机动车乱鸣喇叭、机动车非法加装涡轮、改装排气管、拆除消音器、非法飙车等易产生噪声扰民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近日东莞交警曝光了一批乱鸣喇叭的违法车辆。
而东莞多个镇街已经增设禁鸣喇叭路段,请各位司机注意啦!
虎门镇
为积极主动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治理机动车乱鸣喇叭等噪声扰民交通违法行为的诉求,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形象,控制交通噪音污染,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减少辖区城市机动车噪声扰民现象,根据东莞市治理机动车乱鸣喇叭等噪声扰民行为有关工作部署,虎门镇现决定对辖区相关路段实施禁鸣喇叭。具体如下:禁鸣路段:滨海大道、虎门大道、连升路、太沙路、金龙路、长堤路、海战馆路、教育路、捷南路、解放路、金捷路、科达路、培英路、体育路、银龙路、长德路。禁鸣时间:除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喇叭或警报器外,其他机动车全天24小时严禁在禁鸣区域内鸣喇叭。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依照相关规定可处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禁鸣喇叭规定,增强社会公德意识,文明、规范、安全行车,共同为维护城市安静和谐的生活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石龙镇
为减少城区交通噪声污染,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不受机动车噪声干扰,促进文明卫生城市创建,提升城市品质,根据东莞市治理机动车乱鸣喇叭等噪声扰民行为有关工作部署,现决定从即日起对辖区相关路段实施禁鸣喇叭的措施。具体如下:
禁鸣路段:
裕兴路、绿化路
禁鸣时间:
裕兴路从21时至次日7时
绿化路从7时30分至19时
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及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公务时,不受上述禁鸣要求限制。
处罚标准:
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90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3项的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处以记3分并罚款200元的处罚。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禁鸣喇叭规定,增强社会公德意识,文明、规范、安全行车,共同为维护城市安静和谐的生活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塘厦镇
为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对治理机动车乱鸣喇叭等噪声扰民交通违法行为的诉求,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控制交通噪音污染,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减少机动车噪声扰民现象,根据东莞市治理机动车乱鸣喇叭等噪声扰民行为有关工作部署,塘厦交警大队对相关路段实施禁鸣喇叭。
诸佛岭路塘厦中学路段、环市南路塘厦中学路段、湖景路、花园新街、爱民街。
▼诸佛岭路塘厦中学路段
▼环市南路塘厦中学路段
▼湖景路
▼花园新街
▼爱民街
除消防车、救护车、警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喇叭或警报器外,其他机动车全天24小时严禁在禁鸣区域内鸣喇叭。
塘厦交警提醒:
减少城市噪音污染,请文明驾车,勿乱鸣笛,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依照相关规定可处警告或者150元罚款。
石碣镇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形象,控制交通噪音污染,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减少辖区城市机动车噪声扰民现象,根据东莞市治理机动车乱鸣喇叭等噪声扰民行为有关工作部署,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石碣大队将决定对石碣镇滨江路、百花路、政文路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有关事项如下:
石碣镇滨江路、百花路、政文路(全路段)。
2021年7月26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机动车鸣喇叭。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禁鸣喇叭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在禁鸣区域内鸣喇叭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罚。
你所在的镇街
最近也有增设禁鸣路段吗?
【来源】莞香花开综合虎门太平、印象石龙、印象塘厦、精彩石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