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惠州市惠城区机构改革方案》获省委批准。2月21日,惠城区委召开了八届五次全体会议,对区级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了全区深化机构改革的任务要求,吹响了新时代惠城全面深化机构改革的冲锋号角,标志着惠城区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入了“实质性施工阶段”。(点击标题回看南方+报道>>>一图带你读懂惠城机构改革方案)
剑指站位高实力强品质优国内一流中心城区,惠城区此次改革着眼于形成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新格局,范围涵盖党政群各类组织,其涉及范围之广、力度之大、程度之深前所未有的。惠城机构改革凸显哪些特点?惠城区委编办相关负责人接受南方日报、南方+采访。
注重“对标看齐”又注重“因地制宜”
“这次机构改革是一次自上而下的重塑性改革”,惠城区委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机构改革时惠城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做到规定动作“精准”、自选动作“精彩”,确保改革工作质量效益。
一方面,严格对标上级要求,坚持主要机构设置与中央、省、市基本对应,主要部门职能与中央、省、市保持一致,确保行政管理体制运行顺畅。如,对标中央、省、市设立的区自然资源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等。
另一方面,坚持因地制宜与上级要求有机结合,科学设置机构和合理配置职能,使机构设置更有利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更有利于破除当前体制机制障碍,更有利于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如,考虑到惠城区是惠州市中心城区,农业农村工作任务与水利工作密切相关,因此合并组建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惠城还成立了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是为了更好承接市级相关市区管理和执法职能,二是为了改善镇(街)执法力量薄弱、多部门执法的现状,实行一支队伍执法。
既注重“服务发展”又注重“改善民生”
深化区机构改革,就是要全面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水平服务。
该负责人介绍,在“服务发展”上,坚持立足区情实际和发展需要,在机构限额内将自主权用到地方发展最急需、最迫切的领域。如,组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自然资源局,结合市下放城区的相关规划、住房和建设等职能进行优化职能设置,将有利于推动投资项目落户惠城。
在“改善民生”上,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公共服务的新需要,加强重点领域民生工作,在教育文化、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政务服务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领域,加大机构调整和优化力度,组建了一批新机构,为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如,组建区医疗保障局,整合分散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等职能,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组建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工作,努力为群众办事创造便利条件。
既注重“精兵简政”又注重“脱胎换骨”
深化机构改革的总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这次机构改革,惠城在机构设置和运转上,严格遵照省委机构限额规定设置机构,坚持“健身”与“瘦身”相结合,在机构设置上,该加强的加强,该精简的精简,该合并的合并”,该负责人说。
在职能优化配置上,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对新组建和职责有较大调整的部门做好职能衔接,厘清职责边界,完善配合联动机制;在部门内部职责和业务的整合上,积极推动内设机构重构优化,促进涉改部门从“改头换面”走向“脱胎换骨”,由表及里实现重塑性、实质性的转变。
【记者】卢慧
【通讯员】陈美君